为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规范资产出租行为,根据《**市市属国有企业(资产)转让、租赁、担保管理办法》(吴府〔2019〕19号文)的有关规定,我单位拟将位于振文**振文粮所内2间仓库推出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租标的物简介:出租标的物混合结构,产权清晰没有争议,具体情况如下表:
| 序号 |
出租场地名称 编 号 |
建筑 面积 |
租赁期限 (年) |
年租金 底价(元) |
竞价保证金 (元) |
| 1 |
6号仓库 |
204m2 |
2 |
4200.00 |
1000.00 |
| 3 |
7号仓库 |
168m2 |
2 |
4200.00 |
1000.00 |
标的物没有优先权,状况以现状为准,如存在瑕疵,承租人竞得标的物后自行处理。
二、报名咨询、标的物展示时间:2026年3月1日至3月15日(每天9:30至11:30 ,15:00至17:00)。
三、报名咨询、竞价地点:**市梅菉**中路143号****办公室。
四、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由竞租人自行前往勘查。
五、竞价时间:2026年3月20日下午3时开始。
六、竞价方式:现场竞价,在年租金底价的基础上,竞价幅度每次100元,根据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实际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
七、竞价保证金:竞价保证金1000.00元,必须于2026年3月15日17:00前汇入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市支行
账户号码:201********01031018
八、竞租人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无不良行为及失信记录的境内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及自然人(法律另有规定除外)。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九、报名需携带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人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人代表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招租项目相关事项:
(1)竞租人在竞价期间,不得与负责本招租事项的工作人员私下交往(如吃喝玩乐、馈赠礼物等),一经查实存在以上情况的,取消竞租人的承租资格。
(2)标的物出租期限为两年,租赁期限内租金不递增亦不减免。最高竞价者在5日内与招标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租金按年缴交,首年租金在签订合同当日支付,以后每年租金在当年1月10日前缴交。
(3)竞价保证金在竞价完成后10日内返还,最高竞价者如不履行合同即给予没收保证金。
(4)仓库只限用于仓储用途,不得用于堆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危险、有污染性的物品,不能用于KTV娱乐场所等影响周边环境的商业或工业用途,其他具体事项在《房产租赁合同》中约定。
十一、联系人及电话:
戴小姐,0759-****800、157****7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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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