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环审〔2026〕5 号
关于**县重组竹木及其衍生产业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金****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县重组竹木及其衍生产业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报告表》编写基本符合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评估技术导则和规范,项目表述清楚,评价标准准确,环境影响分析内容较全面,环境保护目标适当,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有一定的可行性、针对性,环境可行性结论明确,评价结果基本可信,该《报告表》可作为本项目污染防治及环境管理的主要依据。
二、项目为**,代码为2408-450325-04-02-644476,****园区****公司隔壁)厂房,租用****县****公司现有厂房进行建设1条重组木生产线、1条重组竹生产线,总占地面积约16833.92m2,建成后年产重组木15000m3,重组竹15000m3。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车间、仓库、办公楼及配套环保设施等,主要原辅材料来源于外购原木、竹木、酚醛树脂胶等。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环保投资120万元。
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措施后,对环境不利影响可得到一定的缓解和控制。因此,****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列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三、项目要求重点做好以下环境保护工作:
1.项目必须实行雨、污分流。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后,与****园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处理。
2.项目在截断、剖分、去黄去青、旋切、疏解、齐头修边工序过程中产生的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浸胶房、冷压、热固化工序均为密闭操作隔间,在浸胶、冷压、热固化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
项目设置1个锅炉房,并配备2台规模均为4t/h的生物质锅炉,其燃烧废气经旋风除尘+袋式除尘器处理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后,通过1根35m高的烟囱(DA003)排放。
3.项目应选用高效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隔音、减振等降噪措施,并加强生产机械的日常维护以降低噪声强度,确保北面、西面、南面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厂界外声环境功能区2类标准;东面厂界因距离西绕路较近,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
4.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木材竹材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锅炉灰渣和收集粉尘经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其中木材竹材废边角料、布袋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锅炉灰渣和收集粉尘定期外售给周边农户作有机肥;废离子交换器树脂由供应商上门更换,并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废活性炭、废机油、废机油桶、含油废抹布及含油废手套属于危险废物,经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清运处置。同时做好危险废物去向登记并保存记录5年,转运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制度。危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
5.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四、****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切实防范和应对环境风险。一旦出现污染事故,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减轻污染,并及时向我局报告。
五、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并依法办理排污许可相关手续。严格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手续;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后,其主体工程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六、项目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环境保护的有关法律法规,服从生态环境部门依法依规监管。
七、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须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项目如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体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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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