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权益供应入围项目
答疑补遗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一、现对本项目的质疑内容答复如下:
提问1:
"****:
你好,关于“******商品权益供应入围项目”招标文件中“虚拟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立减类(微信立减金、京东E卡等);视频会员类(优酷、爱奇艺、腾讯等);商超类(沃尔玛、山姆、盒马生鲜等);加油卡类(中石油、中石化等);**连锁商户类(星巴克、Costa、哈根达斯、必胜客等);电影票券类(猫眼、淘票票等);健康体检类(爱康国宾、****中心等);食品生鲜类(美团、饿了么、顺丰优选、中粮等);话费流量类(移动、联通、电信);旅游出行类(机场、高铁贵宾厅、携程等);打车类(滴滴等);家政服务类(天鹅到家、京东家政等)等虚拟商品”。
包括但不限于是指必须要括号内的品牌,还是做个比较,只需要类似档次的品牌都符合条件。还请明确指导。"。
回答:虚拟商品中的包括但不限于是指必须要括号内的品牌。
提问2:
"致****:
我方在贵行“******商品权益供应入围项目”招标文件的第一章招标公告2.2条中,发现关于虚拟商品范围的表述存在歧义,现提出正式质疑:
1.问题原文
招标文件中“虚拟商品:包括但不限于支付立减类(微信立减金、京东E卡等);视频会员类(优酷、爱奇艺、腾讯等);……家政服务类(天鹅到家、京东家政等)等虚拟商品”的表述,在执行层面存在模糊性。
2.具体质疑点
我方对“包括但不限于”的具体指向存在疑问,需明确以下两点:
品类要求:是否要求投标人必须完整覆盖上述12个品类还是仅需提供其中部分品类即可
品牌要求:括号内的具体品牌(如微信立减金、优酷等)是必须满足的指定要求,还是仅为该品类下的举例说明
特此函达,盼复。"
回答:
品类要求:投标人可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提供所能覆盖品类的相关材料,不要求完全覆盖12个品类。
品牌要求:虚拟商品中括号内的具体品牌,是必须满足的指定要求,必须要括号内的品牌。
提问3:
"一、商品丰富度评分,
提问:若投标人提供的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的授权链或合同作为证明材料是否可以。举例:①商超类(沃尔玛、山姆、盒马生鲜等),京东超市有线下实体店,是否可以②食品生鲜类(美团、饿了么、顺丰优选、中粮等),京东外卖包含生鲜配送,是否可以
二、团队人员评分:
投标人为招标人提供专业执行团队,项目团队成员应包括:至少1名项目经理、1名产品经理、1名业务运营人员、2名售后服务人员。
1.团队人员角色和数量均满足招标人要求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
2.项目经理至少具备5年从业经验,且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至少参与或主持3个(含3******商品供应相关案例,符合条件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标书代写
3.产品经理至少具备5年从业经验,且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至少参与或主持3个(含3******系统建设相关案例,符合条件得1分,不符合不得分;标书代写
备注:投标人须提供执行团队人员简历表,简历表中的相关工作及项目经历需有相应的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满足要求的案例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含:甲乙双方名称、双方印章、项目名称、合同签订时间、服务范围、团队成员名单。);项目简介(格式自拟);合同对应的发票之一(网上税务系统查询(https://inv-veri.****.cn/)该发票的截图,发票开具日期须晚于合同签订日期、发票购买方须与合同买方一致、发票销售方须与合同卖方(投标人)一致)。从业经验年限需提供个人社保(包括但不限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并加盖相应公章,否则不得分。
提问:项目经理和产品经理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期间,至少参与或主持3个(含3******系统建设相关案例。******系统建设案例是否符合案例要求"标书代写
回答:1.投标人提供的建议品牌以外的品牌的授权链或合同作为证明材料不可以。
2.******系统建设、******系统建设案例均符合案例要求。
二、现对本项目的补遗内容答复如下:
补遗1:招标文件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 特别说明(3)修改为:
(3)本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人员养老保险证明要求如下:
①企业提供养老保险证明,事业单位提供养老保险证明或行政主管部门在编证明。
②委托代理人的连续养老保险证明期限须包含2025年8月至2026年1月。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须体现上述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单位名称、参保时间(或起始参保时间),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社保部门的有效电子印章。
温馨提示:以上通知内容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已发出的招标文件与本通知有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本通知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自行在网上下载本通知相关内容,不管下载与否,都视为全部知晓其全部内容。
招 标 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 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