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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审〔2025〕191号
****委员会
关于****商贸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
你单位《关于申请审批****商贸服务中心改造项目建议书的函》(三溪府函〔2025〕108号)及相关附件收悉。****财政局《关于调剂下达2024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建〔2024〕180号),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议书,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商贸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二、项目代码:****
三、项目性质:改建
四、项目法人:****
五、建设地址:**县三溪乡场镇
六、建设内容及规模:****停车场2600㎡,完善标识牌、指示路牌、照明路灯等工程。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匡算总投资113万元。资金来源为中央服务业资金及业主自筹。
八、项目建设工期:1个月。
请你单位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加快推进实施,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监管和投资控制,加强安全和质量管理,确保项目早日完成并发挥投资效益
****委员会
2025年7月15日
抄送:县财政局,******局,县住房城乡建委, ****环境局,
县商务委,县审计局。
****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7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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