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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的委托,组织******消防站第二批消防车辆及器材装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编号:****)的招标工作,现对本项目招标公告作如下澄清更正:
一、本项目《招标公告》第三点“获取招标文件”原描述为:
“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2月27日(办公时间内:9:00~12:00和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现更正为:
“符合资格条件并有意报名的供应商应当在2026年2月13日至2026年3月6日(办公时间内:9:00~12:00和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登记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二、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四点“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原描述为:标书代写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6日9点3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3月6日9点30分”标书代写
现更正为: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3月13日15点00分(注:投标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受理投标文件)”标书代写
“2.开标时间:2026年3月13日15点00分”标书代写
如原招标公告与本更正公告有不符之处,以本更正公告为准。招标公告未澄清修改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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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