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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2000MA579ED02N | 建设单位法人:侯永俊 |
| 侯永俊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朗镇 |
| ****朗街道南朗工业区**三路5号之一 |
| ****年产再生塑料颗粒260吨**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85-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均不含原料为危险废物的,均不含仅分拣、破碎的)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4220-C4220-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 |
| 建设地点: | **省****朗镇 ****朗街道南朗工业区**三路5号之一 |
| 经度:113.539829 纬度: 22.490742 | ****机关:****生态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1-12-09 |
| 中(南府)环建表〔2021〕004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2000MA579ED02N001U |
| 2021-12-2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50 |
| 15 | 运营单位名称:**** |
| ****2000MA579ED02N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公司 |
| ****2000MADYF7WL8U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2000MADYF7WL8U | 竣工时间:2024-12-30 |
| 2025-03-22 | 调试结束时间:2025-12-31 |
| 2026-01-06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0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061xErO |
| ****年产再生塑料颗粒260吨**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再生塑料颗粒260吨**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再生塑料颗粒260吨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再生塑料颗粒260吨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工艺说明: 1、破碎:项目采用密闭破碎机将废旧塑料片料破碎成挤出机使用的原料尺寸,破碎机工作时密闭,破碎工序不产生废气; 2、熔融挤出:项目废塑料片通过进料输送螺杆稳定地进入挤出机,使得原料在熔融状态下经过螺纹块的剪切混炼充分的混合。此过程主要是物料的物理混合,以电为能源,通过陶瓷加热的方式将热熔工段温度控制在180~200℃,从而使得塑料片成为熔融状态,并在副机过滤网的作用下被挤压成条。本项目在该过程中不加任何助剂,不进行原料改性,熔融挤出工序按一年300 天,一天7小时计算。 3、冷却:采用循环冷却水直接将热的丝状塑料冷却至50℃以下,造粒机配套设有一个冷水槽,拉丝产生的丝状直接通入该冷水槽进行冷却,便于后续切粒。 4、切粒:将冷却的丝状塑料通过切粒机切成长度为 5mm 的塑料粒即成塑料粒料产品。 | 实际建设情况:工艺说明: 1、破碎:项目采用密闭破碎机将废旧塑料片料破碎成挤出机使用的原料尺寸,破碎机工作时密闭,破碎工序不产生废气; 2、熔融挤出:项目废塑料片通过进料输送螺杆稳定地进入挤出机,使得原料在熔融状态下经过螺纹块的剪切混炼充分的混合。此过程主要是物料的物理混合,以电为能源,通过陶瓷加热的方式将热熔工段温度控制在180~200℃,从而使得塑料片成为熔融状态,并在副机过滤网的作用下被挤压成条。本项目在该过程中不加任何助剂,不进行原料改性,熔融挤出工序按一年300 天,一天7小时计算。 3、冷却:采用循环冷却水直接将热的丝状塑料冷却至50℃以下,造粒机配套设有一个冷水槽,拉丝产生的丝状直接通入该冷水槽进行冷却,便于后续切粒。 4、切粒:将冷却的丝状塑料通过切粒机切成长度为 5mm 的塑料粒即成塑料粒料产品。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生产废水6吨/年(挤出直接冷却废水6吨/年)。 生产废水委托给有处理能力的废水处理机构处理,及时转运。上述废水应以明管方式排入废水贮存设施,落实防渗漏措施,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营运期产生熔融、挤出工序废气(非甲烷总烃、苯乙烯、甲苯、乙苯、四氢呋喃、氯乙烯、氯化氢和臭气浓度)。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大气污染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须符合《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HJ2000-2001)等大气污染治理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其中工业有机废气吸附法治理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行管理等须符合《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市涉挥发性有机物项目环保管理规定》。 熔融、挤出工序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进入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其中,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苯乙烯、甲苯、乙苯、四氢呋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氯乙烯、氯化氢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甲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与**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较严值,氯化氢、氯乙烯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臭气浓度、苯乙烯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该项目需采用有效的隔音消声措施,合理安排生产作业时间。营运期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该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抹布及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产生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 对固体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其中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规定。 五、该项目必须在满足环境质量要求和实行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排放污染物。该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不得大于0.146吨/年。 | 实际建设情况:一、 项目营运期间:1、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达到**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排入******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最后排入涌口门上涌。 2、冷却塔废水不外排,委托****处理。 二、项目营运期间:熔融、挤出工序废气经车间密闭收集进入废气治理设施(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有组织排放。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限值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较严者,苯乙烯、甲苯、乙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的标准,氯乙烯、氯化氢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臭气浓度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厂界无组织排放的甲苯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非甲烷总烃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与**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的较严值,氯化氢、氯乙烯达到**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标准,臭气浓度、苯乙烯达到《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排放限值要求。 三、项目营运期间:生产过程中产生一定的噪声,本项目的主要噪声为:主要为挤出机、破碎机、空压机、冷却水塔等设备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设备噪声,以及原辅材料及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交通噪声。 为了进一步优化周围声环境,减少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建设单位采取的处理措施为: (1)对于车间的门窗要选用隔声性能良好的铝合**窗,企业生产时,尽可能关闭门窗; (2)应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及施工工艺,从根本上降低源强。同时要加强检查、维护和保养机械设备,保持润滑,紧固各部件,减少运行震动噪声; (3)高噪声设备均安置在厂房内,并对设备设减震基座或橡胶减震垫,进行减震降噪处理; (4)合理安排高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使用; (5)在原材料的搬运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避免大的突发噪声产生; (6)严格限制生产时间,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1:00~7:00)进行生产; (7)避免在中午(12:00~14:00)和夜间(21:00~7:00)进行上落货。 通过建设单位落实好各类设备的减噪措施,且车间墙体为砖砌实心墙、铝窗结构,查阅资料,噪音通过墙体隔声可降低23-30dB(A)(这里取25dB(A))(参考文献:环境工作手册-环境噪音控制卷,****出版社,2000年)项目生产期间关窗作业,采取上述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生产过程的噪声削减约 30dB(A),削减后噪声约为62.8dB(A)本项目建成运营期间厂界噪声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限值要求,并执行季度监测计划,则项目生产运营期间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四、项目营运期间:1、产生的固(液)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 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市****公司处理。 2、项目已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并取得了《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备案编号:442000-2025-06168)。已严格控制危险废物最大暂存量,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项目按照“源头控制、末端防治、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 3、项目根据场地特性和项目特征,实行分区防渗,对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化学品仓等采取重点防渗,对于一般固体废物暂存间等采取一般防渗,上述区域外的其他区域按照建筑要求做地面硬化处理。防渗材料与物料或污染物相兼容。 项目危险废物储存区等均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和《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有关规范设计,生产装置区、储罐区、物料暂存点、一般工业固废暂存点及事故池等按要求做好防渗、防腐、防风、防雨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也均得到安全处理和处置。 综上,项目已采取有关措施有效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五、项目营运期间:外排的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为0.0999吨/年,满足环评批复规定的项目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不得大于0.146吨/年的要求。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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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生活污水治理设施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 | 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进入市政管网排入******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至涌口门上涌。 | 正常 |
| 1 | 熔融挤出工序废气治理设施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限值**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废气采用车间密闭负压收集,收集后的废气进入处理装置“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经过15米排气筒G1排放。 | 正常 |
| 1 | 生产设备噪声污染治理设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 厂房隔声、消声、减振 | 正常 |
| 1 | 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理处置要求。该项目营运期产生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液压油桶、废抹布及废手套等危险废物;产生废包装材料等一般固体废物。 对固体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相关规定,其中对危险废物的管理须符合《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 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规定。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等3项国家污染物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中相关规定。 | 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固(液)体废物主要包括生活垃圾、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其中: 生活垃圾按指定地点堆放,并每日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一般固体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能力的单位处理。 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由**市****公司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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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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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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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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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