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并履行相关程序,****受****的委托,对****2026年度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和透析桶回收服务项目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具备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及内容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2026年度使用后未被污染输液瓶(袋)和透析桶回收服务项目
3、项目单位:****
4、最低限价:本项目按单价报价,输液瓶(袋)最低限价1200元/吨(除杂),透析桶最低限价1.50元/只(单只净重500克及以上),供应商报价低于最低限价的按无效响应处理。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成交单价和实际回收量确定供应商在本项目服务期内应上缴费用,经查询上一合同年度供应商实际上缴费用为7.52万元(供参考)。
5、采购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卫办医发〔2005〕292号》文件、《国卫办医发〔2017〕30号》文件和《**省卫医秘〔2018〕167号》等文件要求,现选择一家供应商对医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透析桶进行安全回收。
6、合同履行期限:1年。供应商年度服务经采购人评价合格可续签合同,每次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次。评价不合格的,不再续签。
7、是否接受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申请人的特定资格要求:****环境保护部门对医用玻璃瓶、一次性输液瓶(袋)、透析袋或废塑料、废玻璃回收处理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及有效期内的排污许可证证明。
3、供应商应具备履约所需的回收、运输、处理等专业能力,回收的使用后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透析桶不得用于医疗、食品、药品、化妆品、玩具、洗涤等包装或服装、被褥、日用品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中,回收废物运输、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善,服务期间能正常运营。注:供应商须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4、若供应商回收经营场所在省外,须承诺具备办理两省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一般固体废物的跨省转移许可的能力。注:供应商须对以上内容作出承诺,格式自拟。
5、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1****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录的;
(3)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4)被政府****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磋商文件领取办法1、领取时间: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09日09:30时,逾期不予办理。
2、领取方式:请供应商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材料、联系方式等材料发送电子邮件至****@qq.com领取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免费。
四、磋商时间及地点1、磋商时间:2026年03月09日09:30时
2、磋商地点:****开发区**山路与江天路**坤瑞大厦6楼606室
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纸质响应文件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磋商地点现场递交。标书代写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标书代写同磋商时间
六、其他事项说明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七、联系方法1、采购人
****
联系人:裴先生
联系电话:0564-****901
2、代理机构
****
联系人:曾工
联系电话:0564-****100
2026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