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市华东国际联运港有色金属供应链平台2#二层仓库第一、第二、第三防火分区三年租赁权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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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华东国际联运港有色金属供应链平台2#二层仓库第一、第二、第三防火分区三年租赁权

项目编号:****
挂牌价格 出租面积
293.509 万元/年
租赁面积约12873.2平方米,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交易品类 资产出租
出租用途 仓库
所在地区 **省 **市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信息披露截止日期 出租标的地址 交易机构
2026-02-26
2026-03-10
**市华东国际联运港有色金属供应链平台2#二层仓库第一、第二、第三防火分区

项目咨询请联系 李女士|联系电话:0579-****9185

出租方承诺

我方拟出租有权处置/受托管理的资产,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资产出租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出租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
(2)本次出租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出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出租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6)我方已如实、完整地披露标的资产状况,并在标的资产出租后积极协助承租方办理资产交接手续,若发生资产交接纠纷,由我方负责解决;
(7)若标的资产存在优先承租权人的,我方将履行通知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通知并要求原承租人按公告的要求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参与竞价活动等;
(8)在本次出租活动、《租赁合同》签订及后续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我方自行解决,与“浙交汇”平台无关。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状态 闲置
其他权利情况
其他披露事项 1、权证相关信息:浙(2025)**市不动产权第****317号,证载用途为物流仓储用地/仓储。 2、是否办理抵押登记:是。 3、出租标的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以实地现状为准。 4、此次竞买仅为出租标的租赁权。竞买方报名前需自行进行实地勘察,标的实际出租位置及面积,以现场实地勘察及咨询出租方为准。 5、其他事项见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简况
出租方基本情况 出租方名称 ****
联系人 丁豫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0579-****9107
联系地址 /
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租金挂牌价 293.509 万元/年
是否有保留价
租金挂牌价备注 租赁期内租金不递增。 权利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不涉及
租金支付要求 租金先付后用,每3个月支付一次,首笔租金应于出租方送达发票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支付。后续租金支付以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出租用途 仅作为仓库使用,用于仓储、分拨,且仅可存储、分拨符合法律、法规、消防规范、设计标准的物品。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 1、履约保证金:26万元;租赁合同签订后7日内交纳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2、承租方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自行办妥经营证照、经营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及手续,并自行完善相关配套设施,如依法需由出租方提供有关资料办理的,出租方协助提供。 ▲3、承租方须在竞买前自行对出租标的进行全面了解,并对使用所需的各项审批条件和规定进行充分自核。承租方参与竞买的行为将被认为已作充分的预判和决策,无论因何种原因导致不能获得使用开设审批(包括房屋规划用途、面积、产证情况和房屋既有结构、设计等因素在内),或后续因为政策变化导致无法继续开设的各项使用风险,承租方承诺独立承担,出租方不对无法履行、投入成本、装修损失等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责任。 4、出租标的使用过程中所发生的装修、消防二次施工、水、电、煤气、通讯、有线电视、物业费、网络使用费等相关费用由承租方承担。租赁期内,承租方所租赁标的产生的电费,按表核算。无法独立计量的公用事业****园区内的其他租户各自的使用量按比例分摊。出****事业单位的合法书面调价通知,对公用事业费的单价做相应调整。 5、租赁期内,水费和电费按月支付给出租方。双方应在每个结算周期开始的五日内共同核对上一个结算周期的计量表读数,且出租方将向承租方发出《水费和电费计量确认书》。承租方应当在收到《水费和电费计量确认书》之日起五个自然日内向出租方支付水费和电费。出****事业单位所收取的不含税费用标准的基础上,按照出租方结算时所适用的税率向承租方加收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6、本次租赁物业费按1元/平方米/月收取,36个月合计463435.20元,物业费与首期租金一次性支付,承租方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 7.出租标的按现状交付。交付时出租方不保证原装修、装饰物的完好,不负责原装修的拆除工作。如出租标的在挂牌期间或承租期间有发生渗漏、墙面剥落、裂缝以及设施坏损(门、窗、锁)等问题,均由承租方负责维修并承担相关费用,同时不得以此为由反悔,****交易所进行修理、更换或赔偿等。 8、未经出租方提前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对租赁物业内外及周围进行任何改造。如承租方拟定对租赁物业进行改造,应当在计划实施该等改造之前至少提前三十日向出租方提出书面申请,且应在取得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就重大改造工程或可能影响或涉及主体结构、屋顶、墙、基础、地坪、器械系统、电子系统、电力系统、消防系统、通风系统或其它系统的改造工程,承租方应当在提交书面申请时一并向出租方提交设计图及说明书。就涉及到结构性改造(如地坪、墙、消防系统、机电设备等)所用的主要建筑材料,也应提前经出租方确认。 9、标的房屋目前为闲置状态,承租方与出租方应在项目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如自项目成交后第30个自然日内双方仍未签订租赁合同的,项目自动终结,出租方有权收回标的或收回后重新挂牌。 10、承租方竞得后不得变更签约人,不得抵押或改变出租用途(经营业态)等。 11、房屋租赁合同中除承租方相关信息及“租金价格”条款等手填条款外,其他条款均已确定而不得修改。 12、本次出租标的成交后承租人不得提出补足面积或降低租金要求。一切以出租地现状进行公开招租。 13、****交易所不能保证其品质,不承担瑕疵的担保责任,交易所通过文字方式对出租标的所作的介绍与评判均为参考性意见,不构成对出租标的的任何担保。 14、本次租赁标的,租金的增值税税率为9%,物业管理费的增值税税率为6%,税费由出租方承担。如合同签署后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适用税率进行了调整,则出租方有权针对调整税率部分在其应付金额中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式为:承租方应付含税金额=【原合同含税金额/(1+合同增值税税率)】×(1+国家调整后增值税税率)。结算时,自国家调整税率的政策开始执行日期之后所支付的金额,均按照前述调整方式调整结算金额。结算及开具发票金额应以【含税总价】标准为准。 15、税收及有关费用的承担:本次出租行为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由出租方和承租方各自依法承担。
租期 三年
有无免租期
免租期时间 4个月
是否包含在租期内
承租方资格条件 1、意向承租方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竞租人信誉良好,在公告发布截止****总局企业信用公示系统(http://www.****.cn/index.html)公布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中,****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为准),须提供指定网站截图并作出书面承诺。 3、 意向承租方是否符合条件由出租方最终确认。
保证金事项 交纳金额(万元) 50.00 交纳时间 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 因技术、网络等原因,****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标书代写
交纳方式 网上银行;银行转账
保证金扣除条款 1.竞买活动结束后,未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竞买方,且未出现“浙交汇”平台规定应当扣除或不予退还竞买保证金情形的,其已递交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原路返还至竞买方的“我的账户”中。 2.项目成交(即竞买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承租方递交的竞买保证金扣除承租方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项目成交后,立约保证金存放于出租方指定账户(不计息),并按出租方书面通知函办理。 3.项目成交后,承租方未按所报价格及项目公告条件与出租方签订合同及履行支付价款等相关义务,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不予退还(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租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
披露信息 信息披露期 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
延牌情况 目前已**0个周期,已**0个工作日
遴选方式 动态报价
遴选方案主要内容 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承租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意向承租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合格竞买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资格审核:本项目**出租方审核,若挂牌期间有意向方完成线上报名并完成保证金支付后,则在信息披露截止后一个工作日内确认意向方是否符合竞买资格。 4、资格审核通过后,如征集到一家(或一家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方,则按动态报价结果确定成交价和承租方。标书代写
项目附件 报名所需材料清单及说明.docx 房屋租赁合同(模版).docx 经办人授权委托书.docx 竞买和承诺及规则须知.docx 实地勘察证明.docx 特别事项约定.docx
联系方式
交易机构 联系人 李女士 电话 0579-****9185
传真 邮箱
地址 **省**市婺**八一南街387号三楼 网址
附件(6)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25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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