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市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委托处置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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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司企业信息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委托处置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 ****
行政区域 **省 公告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16:23
预算金额 ¥3300.0000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项目联系电话 0572-****068
采购单位 ****
采购单位地址 **省**市**区青太路915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72-****068
代理机构名称 详情见公告正文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

项目名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委托处置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委托处置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0000

单位: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委托处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委托处置项目于2025年12月23****政府采购网和**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公开招标公告,截止投标响应时间结束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2026年1月13日再次发布重新招标公告,截止重新招标投标响应时间结束仍只有一家供应商(****)投标。两次公告期间均无供应商对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 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 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二)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购方式采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根据政府采购相关程序, 2026年2月4日,通过邀请****小组,****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委托处置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论证。专家小组在听取项目基本情况介绍、审阅关联材料后,形成意见如下:该招标文件没有出现限制资格要求,也未出现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且在招标文件意见征询阶段和两次招标公告阶段均未发生质疑、投诉或举报等情况,招标程序符合规定。专家小组建议我委改变采购方式,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委托处置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鹿唐路1855号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3月0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572-****068

地 址:**省**市**区青太路915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 系 人:唐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2-****785

地 址:**省**市**区环渚街道**路699号福美达科技大厦4层409号

3.****管理部门

名 称:****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程先生

监管部门电话:0572-****781

地 址:**市**区龙王山路518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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