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市2025年幸福河湖及河长制资金项目施工标的招标公告 | |||||||||||||||||||||||||||||||||||||||||||||||||||||||||||||||||||||
| 项目编号 | **** | 项目名称 | **市2025年幸福河湖及河长制资金项目施工标 | ||||||||||||||||||||||||||||||||||||||||||||||||||||||||||||||||||
| 标段编号 | ****001001 | 标段名称 | **市2025年幸福河湖及河长制资金项目施工标 |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6年2月25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6年3月19日 | ||||||||||||||||||||||||||||||||||||||||||||||||||||||||||||||||||
| 工程类型 | 设计 | ||||||||||||||||||||||||||||||||||||||||||||||||||||||||||||||||||||
| 公告信息 | **市2025年幸福河湖及河长制资金项目施工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市2025年幸福河湖及河长制资金项目****水务局以皋水发〔2026〕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市2025年幸福河湖及河长制资金项目施工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市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投资金额:本项目拟对搬经镇、如城街道、下原镇、长江镇、东陈镇、石庄镇、吴窑镇、城南街道、九华镇9个镇(街道),实施内容包括:**护岸、河道清淤、配套工程以及农田渠道新(拆)建等,建设内容具体情况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等。本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1150.31万元。 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市2025年幸福河湖及河长制资金项目施工标的主要建设内容进行施工招标。 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总工期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签发的开工通知为准,渠道及渠系配套建筑物必须在2026年5月31日前完成。 2.5本合同项目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业绩要求:/。 (3)财务要求:/。 (4)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5)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无在建****水利厅文件“苏水基〔2016〕17号”规定),须是投标申请人本单位在册人员。 特别提醒:根据《****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为一级建造师,则须提供符合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要求的电子注册证书,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根据****建设厅发布的《****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请各投标人及时更新主体库信息,若因信息更新不及时而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7)其他要求: ①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②企业近1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③企业近3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苏清办〔2023〕4号文中有明确要求的,以其要求为准。 前款①中“近2年”是指从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例如若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是2026年3月19日,则“近2年”是指从2024年3月18日以来的2年内,以此类推。前款②~③中所称“近1年”、“近3个月”的定义与上同。标书代写 ④根据《****建设厅关于建筑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文件要求,投标人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不得参加该资质的招投标、合同备案等经营活动。 ⑤ 按照《关于在公共**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 号)的规定,“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根据****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号)以及《****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⑦****交易中心《关于开展全省统一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对接工作的通知》要求,原**公共**交易平台主体信息库于2025年5月24日停止使用,请各投标单位按照要求在“**省公共**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系统”中登记、完善相关信息,具体要求详见附件《关于使用全省统一主体库的公告》。 ⑧项目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有效劳动合同。 ⑨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发包人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本工程项目的投标,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主动说明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一)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 ****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 (三)通过合同完工验收。 (四)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 (五)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19日9时0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市公共**交易平台。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9日0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5.2 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标书代写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上传至**市公共**电子交易平台网上招投标系统。本工程实行全程电子化招标,投标时不需提供纸质文件,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登录**市公共**交易网通过鸿雁不见面交易V3.0系统参加开标会议。电子标服务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相关费用自理。 7. 评标标准和方法 7.1评标方法:本工程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下表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由招标人通过抽签确定。
7.2工程最高投标限价为:1045.22万元(含暂列金40万元)。 8. 其他内容 本项目监督部门:****水务局;监督电话:0513-****0207 9. 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市公共**交易平台、**省公共**交易平台、**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上发布。 10.备注 (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招标公告系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 址:**市**路1****中心C403 联系人:丁小建 电话:0513-****98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如城镇大司马南路8号如园商务大厦1706 联系人:朱女士 电话:177****0825 2026年2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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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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