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概况 ****大法庭融合法庭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3月10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一、项目信息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大法庭融合法庭建设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20.00万元;
5、服务内容:****大法庭融合法庭建设,包括智慧融合法庭平台专用设备及系统、法庭内辅助设备、庭审语音转写、系统集成辅材等部分,具体详见第四章《采购需求》;
| 序号 |
是否 进口 |
项目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 |
否 |
****大法庭融合法庭建设项目 |
1 |
项 |
200,000.00 |
200,000.00 |
注:供应商须对所投的产品进行整体磋商报价,不得缺项漏项,否则按不响应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处理;
6、交货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完成整个项目的供货、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满足采购人的需求;
8、质保期:不低于2年;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
2、自行承诺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3、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中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竞标(成交)资格)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 ****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评审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 2026年3月3日,每天08:30至 12:00,14:30 至 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省**市**区临岸三千城千溪园33单元1703室、1704室);
方式: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以下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一份:报名登记表、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报名时提供)前往****(**省**市**区临岸三千城千溪园33单元1703室、1704室)获取纸质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接受以邮件方式报名,将购买磋商文件时须携带资料扫描发送至****@qq.com邮箱,并电话确认;
售价: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递交时间、地点:标书代写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3月10日08:30时~09:00时,过期均不接受任何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标书代写
地点:****。
五、响应文件开启:标书代写
时间:2026年3月10日09:00时(**时间);
地点:****(**省**市**区临岸三千城千溪园33单元1703室);
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出席磋商会议。
六、发布媒介:
本****人民政府网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竞争性磋商公告及其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
地 址:**县秀山街道秀**路103号
联系电话:0877-****59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省**市**区临岸三千城千溪园33单元1703室、1704室
联系方式:0877-****9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方芳、孙微、刘雄
联系电话:139****3787、139****6919、182****9541
日 期:2026年2月25日
附件:
| 报名登记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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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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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供应商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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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确认报名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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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营业执照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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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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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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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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