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县易俗河镇谷洪村无人机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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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产业帮扶与乡村**有效衔接,助力农业生产现代化、生态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财政厅《****农业农村局、****乡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潭农联〔2021〕17号文件及村级“三资”管理相关规定,经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商议通过,****就谷洪村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易俗河镇谷洪村无人机采****农业农村局、****乡村**局以潭农联〔2021〕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2021年村级产业帮扶资金,不足部分由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

①项目名称:**县易俗河镇谷洪村无人机采购项目

②项目地点:易俗河镇谷洪村

③项目内容:采购农业用无人机一套(用于种子播撒等农业生产作业)

④项目预计投入资金:约4.0万元

⑤交付要求:签订合同后按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

项目要求:

①供应商须保证所供设备为全新、合格正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水稻、油菜、蔬菜等农作物种子播撒作业需求。

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甲方要求及相关验收标准提供设备及配套服务,包含产品质保、操作培训、售后维修等。

③设备交付及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甲方负责全程监督。

付款方式:

设备交付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资金到账情况一次性支付货款(含配套服务费用)。

二、招标事项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报名地点:易俗****服务站
报名联系人:_周惠芳__ 联系方式:_136****2075_
报名条件:

①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和独立履约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无人机销售、售后服务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质量投诉。

③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本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村专职干部、****委员会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招投标。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⑥本项目暂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中标资格:

①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②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提出附加条件

③中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及配套服务的

三、招标办法

本项目招标活动由易俗****服务站主持进行。
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身份证;代理人参加招标会时,应出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委员会按程序确定中标人,评标标准以设备性能、报价、售后服务等为核心依据。
开标时间:另行通知。 标书代写
招投标地点:易俗****服务站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投标文件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的;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未准时到场参加开标会的。 标书代写

五、合同签订

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无异议后,按规定时间与招标方签署采购施工合同。
2. 中标单位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严禁将项目相关服务转包、分包,如发现转包、分包行为,视为违约,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关责任。

六、附则

投标人应实地了解项目需求与作业条件,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招标过程中相关疑问,投标人需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提出。
本招标文件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易俗****服务站

2026年2月24日

招标进度跟踪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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