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产业帮扶与乡村**有效衔接,助力农业生产现代化、生态保护与农业可持续发展,****财政厅《****农业农村局、****乡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巩固拓展产业扶贫成果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潭农联〔2021〕17号文件及村级“三资”管理相关规定,经村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商议通过,****就谷洪村无人机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内容
本招标项目**县易俗河镇谷洪村无人机采****农业农村局、****乡村**局以潭农联〔2021〕1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县2021年村级产业帮扶资金,不足部分由村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①项目名称:**县易俗河镇谷洪村无人机采购项目
②项目地点:易俗河镇谷洪村
③项目内容:采购农业用无人机一套(用于种子播撒等农业生产作业)
④项目预计投入资金:约4.0万元
⑤交付要求:签订合同后按招标文件约定时间完成设备交付、安装调试及操作培训。
①供应商须保证所供设备为全新、合格正品,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标准,满足水稻、油菜、蔬菜等农作物种子播撒作业需求。
②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技术参数、甲方要求及相关验收标准提供设备及配套服务,包含产品质保、操作培训、售后维修等。
③设备交付及服务过程中的安全、质量问题均由供应商负责,甲方负责全程监督。
设备交付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根据资金到账情况一次性支付货款(含配套服务费用)。
二、招标事项
①投标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资质和独立履约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②投标人营业执照包含无人机销售、售后服务相关经营范围,具有完善的服务体系,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重大质量投诉。
③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单位法人资质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法人本人不能到场的还应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④村专职干部、****委员会成员及直系亲属不得参与本村招投标。
⑤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⑥本项目暂不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
①中标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②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方提出附加条件
③中标单位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设备及配套服务的
三、招标办法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投标书无效
五、合同签订
六、附则
易俗****服务站
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