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5日苏州高新区管委会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江苏-苏州-虎丘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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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信息时间: 2026-02-25 09:24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区拟对下列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拟作出审批决定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从即日起,5个工作日。

电话:0512-****3030

通讯地址:**市**区科普路50****服务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15163)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一、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诺天****公司新增年产抛光布、研磨盘、研磨液产品搬迁技术改造项目

**高新区东金芝路58号2#、3#厂房

**诺天****公司

******公司

项目拟由**高新区联港路569号搬迁至**高新区东金芝路58号,租赁苏****公司已建厂房进行建设,不新增用地和建筑,建设内容主要为:将原有项目的抛光布、研磨盘生产线搬迁至该厂房(取消黑抛光布产线),并对抛光布、研磨盘生产线进行技改,同时购置搅拌机、灌装机、贴标机等主要生产设备,新增研磨液生产线。项目建成后,全厂形成年产12000片抛光布、300个研磨盘以及200吨研磨液的生产能力。

(1)废气有组织废气:项目研磨液生产中搅拌混合废气经搅拌机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采用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废气收集效率为90%,非甲烷总烃去除效率约90%。经预测,各污染物最大落地浓度较低,不影响环境质量功能。无组织废气:项目采取有效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经现场勘查,目前该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无居民点等环境保护目标,今后该范围内也不得**其他居民点、学校、医院等各类环境保护目标。(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仅有生活污水接管至枫桥水质净化厂处理。(3)噪声:项目噪声源主要为室外废气处理风机,室内各类开槽机、切削机、搅拌机等生产设备以及空压机等,经合理布局、隔声减振和距离衰减措施后,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不会对厂界及周边敏感点造成明显的噪声影响。(4)固体废弃物: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单位妥善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不会产生二次污染的问题,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不良影响。(5)地下水:项目工程落实地下水防治措施、保证施工质量、强化日常管理后,对地下水不利影响较小。(6)土壤:项目在运营期采取分区防渗等措施后,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

承诺书-**诺天****公司

附件(1)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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