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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关于湖****公司破产清算案选任管理人公告
2026年2月2日,****财政局以湖****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本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院拟裁定受理。据相关资料显示,湖****公司于2002年10月17日设立,注册地****社区一组,注册资本1650万元,经营范围为粮食收购;大米加工、销售;货物与技术进出口(国家限制、禁止的除外);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院决定通过随机摇号的方式,遴选并指定一家机构作为债务人湖****公司的破产清算管理人的首选机构,同时随机摇号选择两家机构并赋予委托序号,作为备选机构。****人民法院破产管理人名册并****协会,且具备三级管理人以上资质,承诺保证与债务人及其关联企业无《中华人民**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四条及《****法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指定管理人的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规定情形,愿意垫付所有破产清算费用,****人民法院、****司法局、****协会共同印发的《关于企业破产案件管理人选任与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破产管理人机构,可于2026年3月3日前到****协会提交书面报名申请。****人民法院将从符合条件的报名机构中摇号产生本案管理人。
摇号产生的首选管理人机构的负责人,应当在三日内持管理人机构相关证件,到本院民二庭签收相关法律文书后方可开展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张艺 159****0067
二〇二六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