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5日四平市生态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审批
吉林-四平-铁东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2026年2月25****环境局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查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25****办公室)邮箱:****@163.com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水厂危废贮存点及污泥暂存建设项目 **市**区下**村 **** **** 对现有危废贮存点进行技术改造。 (一)项目施工期需采取降尘措施;不产生施工废水,生活污水排入防渗化粪池,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施工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施工期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二)运营期危险废物贮存点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 2 限值要求。
(三)运营期无生产废水。
(四)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低噪声工艺,并采取设备减震等措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区标准要求,西侧居民声环境达到 《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
(五)运营期产生危险废物设置暂存点暂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污泥在满足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对应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的情况下,可用于园林绿化、矿石修复、荒地复垦、建材原料以及进行填埋、焚烧处理等。
(六)危险废物贮存点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 及相关要求进行场地施工改造。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