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审批
山西-忻州-神池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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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时间:2026-02-25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编制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报告书填写)

1 ****集团云光公****风电场技改扩容150MW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县**乡、**镇一带 **** **林海****公司 拟在**县**乡、**镇一带****集团云光公****风电场技改扩容150MW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原有66台0.75MW风电机组;改造增容总装机容量150MW风电机组(其中:改造49.5MW,增容100.5MW);同时配套改造升压站等相关附属设施。从66个既有风机点位中优选19个点位,重**装19台风电机组,其中8台单机容量为8.5MW,11台单机容量为7.5MW(其中1台限功率至7MW)。该项目已取得我局的核准批复(项目代码:****),项目总投资71272.1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415万元。 (一)项目建设要高度重视生态保护工作,制订详细的施工方案、植被恢复方案,并认真抓好落实。

1、以防止水土流失和保护生物多样性为环境保护重点,微观选址选线、优化风机布置,制定减少生态影响的施工方案进行项目建设,并按照《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2、创造后期植被恢复条件,你公司须对动土区域进行表土剥离,专门堆置,并采取防止流失措施,施工结束后将剥离表土还原。

3、落实风电机组及箱变区、集电线路区、道路区、施工营地在施工期和运营期各项水土流失防治与生态恢复措施。最大限度缩小拆除工程、**风电机组、集电线路、道路施工边界,减轻生态破坏,边建设、边恢复。严禁越界施工。风电机组、集电线路施工完毕,周围全部平整覆土,进行恢复植被和绿化硬化。道路侧边采用浆砌石砌筑排水沟,道路施工结束后,道路两侧应恢复植被进行绿化。

4、开展施工期环境监理,把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落实情况作为本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首要依据,落实项目区绿化措施,严禁占用绿化规划用地,保证绿化效果。

(二)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渣按《报告表》要求的方式合理处置,禁止随意倾倒。

(三)严格落实污废水处理措施。施工期生产废水经隔油、沉淀处理后重复利用和场地洒水抑尘,不得外排,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设置环保厕所,不得随意外排;运营期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站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委托****处置。

(四)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做好“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等扬尘污染治理的相关工作。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做好风电机组噪声影响防护工作。根据《报告表》噪声预测影响,你公司****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风电风机应距离周边居民、企事业单位不得小于407米。升压站噪声源主要是变压器,选用低噪声变压器,并采用基础减震等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各箱式变压器配套安装事故油池,设备检修产生的废油和废铅酸蓄电池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内,及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严禁随意堆放,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

(七)严格落实电磁防护措施。项目变电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严格落实《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有关要求,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八)本次环评报告及批复内容不包括外送线路。

2 **县****电站(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 **县腰店子村西侧约560m处 ******公司 ******公司 拟在**县腰店子村西侧约560m处****县****电站(二期工程)。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200MW/400MWh****电站,并在**金润光伏升压站内预留空地进行主变及其他配套电气设备建设。项目总投资12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9万元。 1、认真落实施工期污水、扬尘、噪声、固废等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置临时沉淀池;做好“六个百分百”(工地周边100%围挡、路面100%硬化、出入车辆100%清洗、物料堆放100%覆盖、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苫盖)等相关工作,施工过程中严格限制施工范围,施工边界设置围挡,落实遮盖、洒水抑尘等措施;不得在现场进行混凝土搅拌施工作业,避免形成新的大气污染源;建筑施工场界噪声应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要求;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送往环卫部门指定地点进行处置;施工期结束后及时清理施工场地。

2、严格落实污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次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依托现有升压站内0.5m3/h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和一座100m3集水池,非采暖季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绿化浇灌和道路洒水抑尘,不得外排;采暖季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暂存于集水池,用于次年绿化浇灌和道路洒水抑尘。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控制措施。运营期噪声源主要是主变压器、变流升压一体舱等设备,合理安排产噪设备位置,并采用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升压站厂界要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

4、严格落实固体废物防治措施。**一座70m3事故油池,产生的废磷酸铁锂电池、废冷却液(乙二醇溶液)设废品库暂存,由厂家回收处置;废铅蓄电池、主变检修废油、废油桶等危险废物依托升压站内现有危险废物贮存库,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严禁随意堆放。

5、严格落实电磁防护措施。项目变电设施的设计、建设、运行和环境管理中要严格落实《输变电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技术要求》(HJ1113-2020)有关要求,确保工频电场、工频磁感应强度满足相应的标准限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电话:忻****管理局生态环境科 0350-****328
公示时间:2026年2月25日-2026年2月27日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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