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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以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625****办公室)邮箱:****@163.com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水厂危废贮存点及污泥暂存建设项目 | **市**区山门镇**村 | **** | **** | 本项目位于**市**区山门镇**村,****水厂院内,危废贮存点位于厂区西侧,危废贮存点建筑面积6m2,****水厂运营过程产生的化验室废液、废包装物、废机油及废油桶。贮存点仅进行本企业危险废物的收集和贮存,不涉及危险废物的利用及后续处置再生环节。本项目污泥在满足相应标准的情况下,用于园林绿化、矿石修复、荒地复垦、建材原料等,或者按要求进行填埋、焚烧处理。 | 本项目无施工期。 一、废气治理措施 本项目贮存点在运行过程中应加强通风,贮存点内设有通风窗自然通风,也设有风机可强制通风。厂界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浓度可以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限值要求。 二、废水治理措施 本项目无用水环节,因此不产生废水;本项目亦无新增劳动定员,无生活污水排放。 三、噪声防治措施 运营期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措施,南侧、西侧、北侧场界噪声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2类排放要求,东侧厂界满足4类排放要求,西侧居民声环境满足GB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2类标准,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四、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本项目污泥处理方式不变,不新增污泥产生量,新增固废主要为排风设备检修时产生极少量的废机油,暂存于危废贮存点,与其他危废一起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五、地下水和土壤防治措施 为防止事故状态下废机油等物质泄漏进入外环境,污染周围土壤,进而造成地下水污染,本工程危废贮存点按《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范化设置,场内转移均在贮存点内部进行,且贮存点地面防腐防渗,设有围堰、事故收集槽等可收集泄漏的液态危险废物。企业日常应加强环境管理,严防跑、冒、滴、漏,将项目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