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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1400MA55R5BP6D | 建设单位法人:许讯 |
| 黎香勤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 |
| **省**市**区畲江镇****园区绿创大道2号 |
| 国际创新可视化医疗器械研发生产建设项目(一期)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89-C3589-其他医疗设备及器械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畲江镇****园区绿创大道2号 |
| 经度:115.98425 纬度: 24.01093 | ****机关:******园区管理委员会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2-02-22 |
| 梅高管环审〔2022〕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1400MA55R5BP6D001W |
| 2024-05-20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10000 |
| 30 | 运营单位名称:**** |
| ****1400MA55R5BP6D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市****公司 |
| ****1403MA573CP19W | 验收监测单位:**市弗****公司 |
| ****0111MA59CG2C40 | 竣工时间:2025-05-12 |
| 2025-06-03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8-31 |
| 2026-01-19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4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98460 |
| ** | 实际建设情况:** |
| 2022年取得(梅高管环审〔2022〕3号)告知承诺制审批表后,因受疫情影响,造成设备运输搁置、人工搁置,导致项目建设停滞,造成项目整体进度延缓。经多方协调与**重整,2025年公司决定在部分产线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先行启动阶段性投产。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年产4000套视频喉镜、支气管镜和100万套可视气管导管,项目总投资14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实际建设情况:年产4000套视频喉镜、支气管镜和22000套可视气管导管,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 |
| 2022年取得(梅高管环审〔2022〕3号)告知承诺制审批表后,因受疫情影响,造成设备运输搁置、人工搁置,导致项目建设停滞,造成项目整体进度延缓。经多方协调与**重整,2025年公司决定在部分产线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先行启动阶段性投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及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其中《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境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即对项目阶段性进行验收(其中一期为年产4000套视频喉镜、支气管镜,22000套可视气管导管)。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通过注塑、挤塑、组装、粘合、焊接、灭菌等工艺 | 实际建设情况:通过注塑、挤塑、组装、粘合、焊接、灭菌等工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运营期间,项目少量生产废水(灭菌废水、实验室废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者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运营期间,注塑、挤塑、焊接、烘干等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UV光解+活性炭吸附”等组合工艺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要求:厂内环境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的控制和管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噪音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环保设备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震、隔震、隔声、吸声等辅助装置,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卖废品店回收;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试剂、废药品包装罐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5)运营期间项目废水排放参考量应控制在10509t/a(35.03t/d)以内,项目投产后实际废水分配总量,每年核定,****管委会按照项目每年实际排放情况进行核定调整,多余****园区管委会无条件收回。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运营期间,项目少量生产废水(灭菌废水、实验室废水、清洗废水)和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者后,经****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 (2)废气 运营期间,注塑、挤塑、焊接、烘干等工艺产生的非甲烷总烃经“UV光解+两级活性炭吸附”等组合工艺处理后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要求:厂内环境无组织排放的有机废气的控制和管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 (3)噪音 本项目主要噪声源为生产设备、辅助设备、环保设备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配套减震、隔震、隔声、吸声等辅助装置,加强对设备的维修和保养等措施,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体废物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卖废品店回收;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试剂、废药品包装罐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5)运营期间项目废水排放参考量应控制在10509t/a(35.03t/d)以内,项目投产后实际废水分配总量,每年核定,****管委会按照项目每年实际排放情况进行核定调整,多余****园区管委会无条件收回。 |
| “UV光解+活性炭吸附”工艺调整为“UV光解+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工艺,治理工艺未降低治理效率。反而对难光解有机物吸附更稳定,属于污染防治措施优化;本次工艺调整未新增污染物种类、未增加污染物排放量、未加重无组织排放程度,且排气筒数量、高度、位置不变。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 | 2529.625 | 0 | 0 | 0 | 2529.625 | 2529.62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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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隔油池+化粪池 | **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B等级较严者 | 厂区内建设隔油池+化****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 合格 |
| 1 | 废气处理设施(UV光解+两级活性炭吸附) |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 1#楼厂房注塑机及挤塑机上方设置集气罩配套风机收集后通过“UV光解+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 | 合格 | |
| 2 | 厨房静电除油设施 | 《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3#楼食堂宿舍楼一楼厨房安装一整套厨房静电除油设施,并通过管道引至楼顶 | 合格 |
| 1 | 基础减震、合理布置、选用低噪设备及及加强维护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限值 | ①选用低噪设备:主要设备选用国内外先进的低噪声设备,安装时采取台基减振、橡胶减震接头及减震等措施。②合理布置噪声源:在进行工艺设计时,尽量合理布置。高噪声设施布设尽量远离厂界,充分利用距离衰减,以减轻对厂界外声环境的影响。③通风设备采用低噪声型,且其吊装设备采用减震吊装、落地式安装设备采用弹簧减震器或橡胶减震垫,进出口设软接头,风机进出口风管处安装消声设备。④加强维护:对运行设备做到勤检修、多维护,保持设备在最佳工况下运行。⑤加强管理:对进出车辆要加强管理,限制车速,禁鸣喇叭。 | 合格 |
| 1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卖废品店回收;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试剂、废药品包装罐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其2013年修改单的要求。 | 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废塑料边角料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外卖废品店回收;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试剂、废药品包装罐等,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一般固废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以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同时执行《关于发布(GB18599-2001)等3项国家污染控制标准修改单的公告》(2013年第36号)。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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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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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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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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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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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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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