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湾秀智云谷创新提升项目(一期)—产业园子项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长三角一体化**湾秀智云谷创新提升项目(一期)(项目名称)已由嘉****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2602-330411-04-01-174065(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银行贷款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国有资金或财政资金占比) ,项目业主为****,招标人为****,委托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产业园子项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市**区,本项目**职校路,南至火炬路,西至纵三路,北至秀水大道(其中本次招标产业园子项工程详细地址:**河道,南至胜利路,西至规划纵三路,北至秀水大道)。
2.2投资估算(或概算):总投资:约79971.28万元,其中产业园部分**工程费:约46322.29万元。
2.3建设规模:长三角一体化**湾秀智云谷创新提升项目(一期),产业园子项工程总用地面积约76.51亩(约51005.97㎡),拟建厂房总建筑面积123850平方米。地上建筑115850平方米,其中厂房、车间110420平方米,多层配套5260平方米,配套用房170平方米;地下建筑8000平方米,拟配建地下机动车停车位165个。
2.4招标范围:长三角一体化**湾秀智云谷创新提升项目(一期)—产业园子项工程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含投资估算)、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中的《发包人要求》编制(如需);以及与本项目相关的技术服务、相关审批、报批等工作的协调、配合和设计的后续服务等,并全力协助业主做好本项目的设计沟通工作【涉及设计专业包含(但不限于)建筑(含基坑围护)、结构、 给排水、电气、暖通、建筑智能化、建筑幕墙、建筑室内装饰、部分功能区域的二次装修(如有)、建筑设备(含电梯等)、室外附属(含道路、雨污水、围墙、停车位等)等涉及本项目的设计工作及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内容的设计。配合政府要求配套的高压供电、供气、供水等市政公共设施及数字电视配线、三网融合及无线覆盖等相关行业配套工程设计。各专业工程设计服从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各阶段实施时应配合设计优化到招标单位满意为止。】具体设计范围以附件红线为准。
2.5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优化(含估算编制),方案设计通过后 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2.6****政府采购工程: □是 √否
2.7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否
□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
□本标段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本标段联合体形式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次投标的,联合体中中小企业承担的合同份额需达到(不低于40%)以上。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具备工程设计综****设计行业类(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专业类(建筑)甲级资****事务所甲级资质(实行总包)资质(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建设工程勘察、设计业务)。
□3.2自/年/月/日以来□承接过/□完成过/业绩。
3.3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省外企业提供进浙备案证明(相关手续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或提供信息公开网页打印件(在“****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信息公开)。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5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3.6如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须符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注建〔2021〕2号文件的规定。。
(三)其他: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8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记录、失信联合惩戒****设计行业四库一平台信息系统严重失信名单的信息为准)。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标书代写
3.10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信用中国(**)”网站(http://credit.****.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1 面向中小企业招标的,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须为中小企业,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3.12其他要求:上述3.8~3.10条投标人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定标方式
□5.1采用评定分离。
√5.2不采用评定分离。
6.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6.2招标人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本项目无补偿费。
6.3获得设计成果补偿费的投标人所有设计成果使用权归招标人与投标人共同所有。
6.4投标补偿费由招标人另行支付。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修改、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cn/ZLTPBidder/memberLogin)。
7.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浙里公共**交易数字化招标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cn/ZL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标书代写
7.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19日15:00。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采用线下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19日15时00分 (**时间,下同),递交地点****交易中心****政府西侧,****广场路350号蒋水港**侧)规定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现场递交。标书代写
□8.2采用线上招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时间,下同),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标书代写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交易中心(http://jxszwsjb.****.cn/)及其它相关媒体 上发布。
10. 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市**区****管理站
地 址:**市**区**大道767号
邮政编码:314000
电 话:0573-****5090
投诉受理部门:**市**区****管理站
地 址:**市**区**大道767号
邮政编码:314000
电 话:0573-****5090
11. 联系方式
| 招 标 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 址:**市**区东升西路1581号 |
地 址:**市洪兴路2399号宝地大厦1205室 |
| 联 系 人:傅先生 |
联 系 人:施伟昊 |
| 电 话:0573-****5659 |
电 话:0573-****2291 |
| 邮 箱:/ |
邮 箱:****@qq.com |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