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市留守、流动及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和关爱服务水平,根据《****财政局关于印发〈****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精神,********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云尚有福﹒七彩童年”留守、流动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市“云尚有福﹒七彩童年”留守、流动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项目(目录代码:A0401儿童福利服务)。
二、 购买主体
****
三、 项目地点
**市,**区、**区、**区、**区、禄劝县、寻甸县为重点示**。
四、 预算资金
(一)项目实施周期为1年;
(二)项目预算资金:115万元。 其中:**区、**区、**区、**区、**市35万,**区、**县、**区、**县、石林县40万,**区、**县、禄劝县、寻甸县40万。
(三)资金来源:省级福彩公益金。
五、 承接标准
(一)依法登记设立,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二)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和监督制度完善;
(三)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
(四)****服务所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用的良好记录,社会信誉良好;
(六)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申报。
六、 购买服务内容
(一)服务对象动态监测摸排。配合开展服务对象情况调查、动态监测、风险评估等工作,健全完善儿童信息档案。对存在生活就医就学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流浪、心理和行为异常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要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
(二)巡察探访服务。协助开展日常巡访,对三类儿童至少每月电话联系一次,每季度入户走访一次。对特殊情况儿童加大走访频次。
(三)监护监督服务。督促留守儿童父母与委托照护人签订委托照护协议,及时处理无实际照料能力的情况。对留守、困境儿童进行监护情况评估,及时发现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生活或临时照护人监护能力不足等情况。及时报告、转介符合临时监护条件的儿童。
(四)心理关爱服务。按照《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指引(试行)》,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困境儿童心理健康识别,并“一人一档”建立档案。根据识别结果进行转介评估及跟进服务。重点示**(区)每个月开展心理团辅服务不少于1次。
(五)日间照料服务。依托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工作站、儿童之家等场所提供日间照料及托管服务。
(六)个案帮扶服务。对有服务需求的三类儿童进行专业评估,“一对一”制定帮扶方案。
(七)**链接服务。****机关、企事业单位、慈善组织、爱心人士、志愿者等**,提供日常关爱、法律援助、教育资助等服务。
(八)假期关爱服务。利用寒暑假、周末等节假日,举办夏令营、冬令营活动,开展安全培训、爱国主义教育、社会实践等。重点示**(区)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全覆盖。
(九)亲情陪伴服务。开展三类儿童结对帮扶、入户看望等亲情关怀活动。关爱服务,加强与家长交流互动、开展课外作业辅导、临时生活照料等。
(十)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为三类儿童家长或委托照护人提供专业化、个性化、精准化的指导服务,教育引导家长或委托照护人正确履行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提高家庭监护质量。对困境儿童开展家庭监护质量评估。
(十一) 宣传引导服务。协助开展儿童福利政策法规宣传,引导儿童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落实监护职责和抚育义务,促进儿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委员会做好监护督促、指导等工作,为儿童督导员、乡镇(街****工作站负责人、儿童主任提升关爱服务能力提供专业技术支撑。每个重点示**(区)配备不少于1名持证社工,每个月开展宣传引导服务不少于1次。
七、 购买方式
按照《****办公厅****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政府****政府购买服务的实施意见(暂行)》(昆政办〔2016〕34号)、《****财政局****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八、 资金支付方式
按照签订的购买服务合同内容支付服务费用。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 波
联系电话:0871- ****9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