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场2026年商品林抚育采伐小径材竞价销售项目成交结果公示
项目编号:****
****受****委托,于2026年02月10日发布竞价公告,****林场2026年商品林抚育采伐小径材竞价销售项目进行公开竞价,2026年02月25日确定了成交人。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林场2026年商品林抚育采伐小径材竞价销售项目一标段:
成交人:****
成交价:大写人民币叁拾壹万贰仟元整【312000元(暂按800吨计算,****林场过磅计数为准)】
****林场2026年商品林抚育采伐小径材竞价销售项目二标段:
成交人:****
成交价:大写人民币柒万贰仟元整【72000元(暂按200吨计算,****林场过磅计数为准)】
出售单位联系人:张场长
联系电话:139****1465
代理机构:****
联系人:徐智
联系电话:0550-****159
收费标准:参考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
收费金额:代理费3000元
公示期:2026年02月25日至2026年02月28日
竞价人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自本公告发布截止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对项目单位、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项目单位、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竞价人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县****管理局提起投诉,并把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公共**交易监督股,地址:****中心3#楼7层,联系人:殷股长,联系电话:0550-****927。投诉书应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租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和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出售单位:****
代理公司:****
2026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