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州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三)

审批
云南-大理白族自治州-鹤庆县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项目详情
下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千里马会员开放,如需查看完整内容请 或 拨打咨询热线: 400-688-2000
****环境局关于2026年2月25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查的公示(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的要求,经审查,我局拟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意见,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2日

听证权利告知:根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电话:0872-****732 邮编:671000

项目名称

********煤矿废弃物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建设地点

**县草海镇马厂村

建设单位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公司

项目概况

该项目建设8条焙烧煤矸石生产线,年产5万t焙烧煤矸石和5万t焙烧煤矸石粉。场地内已建办公生活区、3个焙烧窑、脱硫塔及其附属设施,在租用**县****公司的宗地时,场地内已建办公生活区和1个泥窑建筑物,本项目租用场地后办公生活区保留继续使用,泥窑建筑物进行拆除。大 ****环境局对该公司开展现场检查,出具了《****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大环(鹤)罚字〔2025〕3号)。建设性质:**;总投资:36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1.6万元,占总投资28.22%。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施工期: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扬尘、燃油动力机械尾气。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车辆清洗废水和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施工期的主要噪声源是机械作业时产生的噪声、打桩和振动、出入施工场地车辆(主要是建筑材料运输车辆)产生的噪声。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来自于建筑垃圾、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

运营期:项目运行期废气主要为焙烧废气、球磨粉尘、物料装卸粉尘、厂区道路运输扬尘、食堂油烟。运行期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餐厨废水、脱硫塔废水。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本项目的机械设备噪声。运营期产生的固废包括脱硫废渣、除尘器回收的粉尘、生活垃圾,废矿物油和含油抹布。

项目预防及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扬尘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期间,施工场地边界应设置高度2.5m以上的围挡。围挡底端应设置防溢座,围挡之间以及围挡与防溢座之间无缝隙。

(2)施工过程中使用水泥、石灰、砂石、涂料、铺装材料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苫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

(3)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若在工地内堆置超过一周的,则应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洒抑尘剂;定期喷水压尘;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

(4)运输车辆进入工地应选择合适的运输路线,对道路经常洒水和随时清扫渣土,可使运输扬尘有明显的减少,施工、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应当冲洗,不得将泥沙尘土带出工地;粉状材料的运输应采用罐状或袋状运输、其他土料、砂料的运输车辆应加盖,避免抛洒;运输车辆的载重等应符合《城市道路管理条例》有关规定,防止超载,防止路面破损引起运输过程颠簸遗撒;运送建筑原料的车辆应实行密闭运输,车辆进出、装卸场地时应限速行驶,并做到净车上路,减少扬尘量。

(5)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和运输工具,确保其废气排放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加强施工机械的使用管理,使施工机械处于良好工作状态,并合理降低同时使用次数,提高使用效率,以减轻废气对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

2、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建议在施工场地设置沉淀池,对废水进行处理,加絮凝剂达标后可用于施工区的洒水降尘,不外排,不对地表水体造成影响,同时要求施工期对沉淀池沉淀物定期进行清掏处理。

(2)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村庄现有污水处理系统处理。

3、施工期声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间必须严格按《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进行,以减少工程建设施工对周边造成的声环境影响;

(2)加强施工机械的维修、管理,保证施工机械处于低噪声、高效率的良好工作状态;

(3)教育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时不得敲打钢管、钢模板,尽量减少噪音;

(4)项目施工过程中禁止在夜间进行建筑施工作业;

(5)加强和周边企业的沟通,避免因施工噪声引起的纠纷产生。

4、施工期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措施

(1)施工期建筑垃圾主要来自工程建设和设施设备安装过程,同时还包括少量的有机垃圾,主要是各种包装材料等。施工现场应设置临时堆放点,并做好防雨防渗措施。施工产生的废料首先应考虑废料的回收利用,不能利用的应集中堆放,定时清运到指定建筑垃圾处置场处置,以免影响环境质量。

(2)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产生量按每人每日0.35kg计,高峰期施工人员10人,则每天产生生活垃圾最大量为3.5kg。对于施工人员产生的分散垃圾,除对施工人员加强环境保护教育和有关宣传外,同时增设一些分散的垃圾桶,收集后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置。

二、运营期防治措施

1、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焙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石灰石脱硫塔处理后,通过35m高排气筒(DA001)颗粒物、SO2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9078-1996)表2中非金属焙烧炉窑二级标准限值和表4中燃煤炉窑二级标准限值、NOx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后排放。

(2)球磨粉尘、焙烧煤矸石成品仓投料粉尘通过集气罩收集经气箱脉冲收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后排放。

(3)原料装卸料粉尘原料堆棚设有水雾喷淋设施,原料装卸料粉尘经水雾喷淋降尘,无组织排放。原料投料粉尘原料堆棚设有水雾喷淋设施,原料装卸料粉尘经水雾喷淋降尘,无组织排放。厂区运输道路定期洒水降尘,减少扬尘扩散。车辆运输物料过程中采取封闭式,杜绝运输途中沿路撒落。车辆运输过程中运输物料低于车厢,并在运输。

(4)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高空排放,排气筒(DA003)高于屋顶。

2、运营期地表水防治措施

(1)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肥。

(2)餐厨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一起进入化粪池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周边农肥。

(3)本项目石灰石脱硫系统采用塔外循环系统,脱硫液喷淋后全部回流至循环浆液池,反应产物积存在循环池内,反应产物通过排渣泵定期排放,脱硫渣经压滤脱水后形成石膏定期运走,清液回流至循环池继续回用,实现了水的综合利用。因此,脱硫塔无废水外排。

3、运营期噪声防治措施

所有固定产噪声源要进入封闭的厂房或设备间内,各类设施基础固定减震;加强生产设备的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的2类标准。

4、运营期固体废物防治措施

(1)建设单位对脱硫液循环水池定期清理,将脱硫废渣清理至脱硫废渣收集池存放,外售进行综合利用。

(2)除尘器回收的粉尘产生量为14450.53t/a,定期清理作为原料使用,不外排。

(3)生活垃圾由厂区清洁人员按时清扫,暂存于垃圾桶内,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4)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机械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机油,收集后暂存于厂区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含油抹布、棉纱等混入生活垃圾一起统一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

5、运营期土壤及地下水防治措施

更换后的废机油、废液压油用对应废包装桶或防漏容器收集后,****公司危废暂存间暂存,再委托有资质危废处置单位处置;更换废机油、废液压油中少量泼洒或滴漏矿物油,及时用抹布或沙土吸附清理后,清理物用密闭容器收集,进公司危废暂存间暂存,再按危险固废委托处置。生产装置区域内易产生泄漏的设备尽可能按其物料的物性分类集中布置,对于不同物料性质的区域,分别设置围堰或托盘,围堰地面或托盘应采用不渗透的材料铺砌或制作。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400-688-2000
欢迎来电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