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市****牧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市**区建设路208****环境局,邮编:529500
联系电话:(0662)****934
传真:(0662)****529
听证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 项目名称 | **市****牧场项目 |
| 建设单位 | **** |
| 建设地点 | **市**区大镬岛西北侧海域 |
| 环评机构 | ******公司 |
| 项目概况 | 在**市**区大镬岛西****牧场,进行养殖的主要品种有卵形鲳鲹、军曹鱼等。 拟布设周长90m的HDPE圆形重力式网箱(C90网箱)22个,养殖水域用海总面积为48.0799公顷,网箱养殖面积约1.4186公顷。配套海上警示浮标6套(4用2备)。 项目总投资约为13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41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水污染物处理措施。施工前结合项目自身施工进度,合理安排施工整体进度计划,优化调整各施工作业面的布置,将重点悬沙产生环节如锚固作业尽量安排在风浪相对小、潮流相对弱等不利于悬沙扩散的潮期内。制定好施工主要节点流程图。项目施工时,针对施工对海洋环境扰动相对较大的作业环节(网箱锚固)优化施工工艺,控制施工强度,最大程度降低悬沙入海增量。强化施工作业规范性,尤其是网箱锚固作业时,应严格要求施工单位按照作业规程施工,避免因施工单位的不规范操作造成物料泄漏入海。工程施工作业期间应同步进行海洋环境监测,并利用监测结果反过来约束工程作业,尽量减少施工对海洋生态环境所产生的影响。增强防患意识,尽量避免在不利天气条件下进行施工,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应提前做好安全防护准备工作。 施工期间作业船舶含油污水统一收集在作业船舶上,待船舶靠岸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接收处理,严禁船舶含油废水向施工海域排放。水上作业时,各类施工船舶上作业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需统一收集运至岸上后交由有处理能力的单位进行接收处理。 (2)施工期大气污染物处理措施。施工期船舶应使用满足《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实施方案》要求的硫含量不大于0.5%m/m的船用燃油,保持船舶燃油发动机的良好性能,确保尾气中硫氧化物和颗粒物排放控制达标。优化施工船舶调度,在满足施工需求及通航安全的条件下,尽量减少同时参与作业船舶数量,提高作业船舶使用效率,以此减少船舶柴油机废气排放量。加强施工的科学化调度安排,提高机械的工作效率,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加强机械的管理和维护,减少因机械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不得使用劣质燃料,以减少尾气中有害成分的含量。 (3)施工期噪声处理措施。加强施工船只管理,避免施工区域船舶集中,避免在同一工程区大量动力机械设备同时运作导致局部声级过高。 施工船舶应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主辅机噪声排放,包括:在发动机排气管安装弹簧吊架加以固定,在机舱管路口上布置主、辅机消声器;合理设置消声器结构和机舱室结构,限制突发性高噪声,避免不必要的船舶汽笛声。采用较先进、噪声较低的施工设备,对船载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差而增大机械噪声的现象发生。 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将噪声级大的工作尽量安排在白天,夜间进行噪声较小的施工。同时应提高施工工作效率,缩短工程机械设备使用时间。禁止夜间运行的设备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若必须夜间施工,须先向相关部门申报并征得许可。降低人为噪声影响,对工人进行环保方面的教育,在按操作规范操作机械设备等过程中减少碰撞噪声,在装卸过程中禁止野蛮作业,减少作业噪声。 (4)施工期固体废物处理措施。施工船舶上作业人员产生的船舶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到垃圾桶,上岸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接收处置,不在本项目周边水域排放。 (5)施工期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单位在施工前期充分做好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施工人员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增强施工人员保护生态环境意识,建议施工单位制定有关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奖惩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提出明确的生态保护要求,加强施工人员对珍稀水生生物和其他野生动物的保护意识教育。本项目施工期环保措施的时间与施工期同步,责任主体为项目的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以上措施均无技术难度,且经济合理、便于实施。 (6)运营期固体废物治理措施。网箱清理废物中可回用部分如藻类,作为饲料原料外售,不可回用部分经消毒杀菌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养殖品死****公司进行无害化和**化处理。废养殖材料为破损、毁坏不再能使用的网衣、绳子、管材等,收集至岸上后,****公司。 运营期船舶生活垃圾由船上配备的垃圾桶或者袋装收集,上岸后定期运至市政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所进行统一处置,不排放入海。 (7)运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建设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应使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低污染排放的船舶设备,选取优质柴油,并注意设备的日常检修和维护,保证设备在正常工况条件下运转。 (8)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建议工作过程中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并经常对设备和船舶进行维修保养。机械应严格管理,设备不用时应关掉或减速。可以进一步减轻对声环境质量的影响。 (9)运营期水污染物防治措施。工作船舶产生的生活污水利用船上的污水收集装置集中收集,待上岸后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不排放入海;船舶产生的含油污水集中收集在船上的污油水舱(柜),定期上岸后由有资质单位统一收集处理,不排放入海;船舶生活垃圾由船上配备的垃圾桶或者袋装收集,定期运至市政环卫部门指定的垃圾处置场所进行统一处置,不排放入海。 (10)生态保护措施及生态环境补偿方案。采用合理的养殖方法。针对由于本项目建设导致的生物**损失,建设单位应按照《**省海洋与渔业**环境损失赔偿款收缴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向相关主管部门缴纳生物**损害补偿费用,并接受其对生态补偿方案的审查评估,以及水生生物**保护和补偿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生态补偿措施落实到位以取得预期恢复效果。建设单位应根据农业部《建设项目对海洋生物**影响评价技术规程》(SC/T 9110-2007)的有关规定,对项目附近水域的生物**恢复作出补偿。应落实海洋生态补偿措施,有关具体的海洋生物**和渔业**补偿方案,建议在项目经批准后,由建设单位与主管部门协商确认生态补偿的方式,在获得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建议项目建设单位在获得环评批复后积极与主管部门沟通商定落实相关补偿方案,并应在项目竣工验收前完成相关补偿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