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6年零贷不良资产处置
律所委托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根据我行不良资产清收处置工作需要,****事务所清收零贷不良(含信用卡)案件,****事务所清收零贷不良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为提升****零贷不良的清收力度,******事务所清收零贷不良项目,将自主催收、民事****事务所承担。本次采购期限1年,逐年签署委托代理合同,根据清收回款及诉讼进度按月据实结算。
1.2 人员资质要求:
1.2.1拟代理案件律师无失信信息,未受过刑事处罚。
1.2.2 拟代理案件律师至少1人执业2年以上。
1.2.3 拟代理案件律师应熟知零售信贷业务,对金融案件有一定的认识。
1.2.4 案件代理人具备一定的报表统计能力。
1.3 服务要求:
中标方应按合同约定,针对我行的具体情况和服务需求,****银行的利益不受损失;严格执行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条款,时刻关注所代理案件的进展,确保不对我行造成任何风险。
1.4 供应商资质要求:
1.4.1 主体资质要求:应当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具有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1.4.2 运营规模要求: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银行开展相关业务**,在当地需具备良好的司法渠道,能提供(代理人)司法文书佐证,或能提供通过其他方式实现不良贷款清收目的的佐证材料。
1.4.3 成立时间三年以上的律所最近一年财务报表显示盈利。
1.4.4 服务时效可满足作业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及业务后期保障服务能力。
1.4.5 近3****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非金融机构**期间未出现违约或严重过失行为,未发生因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要求或合规作业要求而被解除合约的情况。
二、报名要求
2.1 若中标本项目,****银行开立对公账户,****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负责人无不良信用记录,百度等网络渠道无负面记录、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2.5 不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引发较大舆情或重大投诉,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6 不存在消保方面存在严重外部负面信息或风险事件,较大可能影响本行声誉;
2.7 不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受到监管部门行政处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8 不存在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机关立案调查、司法部门判决,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2.9 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其他严重情形。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6年3月5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于锐,联系电话:158****5303,联系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7:3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 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huangmingyan@cib.****.cn邮箱。标书代写
报名注意事项:
1. 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附件1:《****2026年零贷不良资产处置律所委托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附件2:****2026年零贷不良资产处置律所委托项目信息收集表
附件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
附件4:承诺函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2026年零贷不良资产处置律所委托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1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1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附件1、附件4转为PDF格式发送,附件2、附件3以excel格式发送)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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