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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等法律和法规文件要求,我单位对《****年产500吨纳米晶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事宜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位于内****经济开发区****园区****现有厂区T楼5层东侧区域。本项目规划建设年产500吨纳米晶材料生产线,其中姜黄素纳米晶170吨/年,辅酶纳米晶170吨/年,槲皮素纳米晶160吨/年。****公司厂区原有T楼5层东侧区域,通过新增配套生产设备及工艺优化,实现纳米晶材料的规模化生产。
二、征求意见稿公示情况
1、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
链接: https://pan.**.com/s/1ycmhTc0kJiOQU9lYsTLWrwpwd=x8vm 提取码: x8vm
2、查阅纸质报告书方式及途径:****,现场索取。
三、征求意见公众范围
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四、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通过网络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填写相关意见后,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或邮寄等方式提交我单位。
五、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工业园区****
联系人:郑工
联系方式:0471-****088-868
电子邮箱:****@126.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为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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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