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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关于省道S231线凤湾线文祠至意溪段改建工程(**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317****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征收土地目的:拟作为省道S231线凤湾线文祠至意溪段改建工程(**段)项目用地。
二、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区文祠镇集体经济组织、银潭村集体经济组织、河塘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社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社(见附图)。
三、征收土地情况:**区文祠镇集体经济组织0.3977公顷、银潭村集体经济组织6.6677公顷、河塘村集体经济组织5.5506公顷、中社村集体经济组织2.2728公顷、****联合社0.1612公顷。
四、公告期限:2026年1月22日—2026年2月4日。
五、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 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政府关于省道S231线凤湾线文祠至意溪段改建工程(**段)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授)〔2025〕317****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专此公告。
附件:1.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2.征地批文
3.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4.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2026年1月22日
附件:
2.征地批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