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局,****公司**供电局、各新能源发电企业:
现将《**壮族****委员会 ****能源局关于公布2025-2026年度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结果的通知》(桂发改价费〔2026〕8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发展改革委。
附件:**壮族****委员会 **壮族自治区
能源局关于公布2025-2026年度新能源增量项目机
制电价竞价结果的通知(桂发改价费〔2026〕84号)
****委员会
2026年2月14日
附件
各市发展改革委,****公司、****公司、****公司、****中心****公司,各增量配电网、新能源发电企业:
根据《**壮族****委员会 ****能源局关于印发〈**壮族自治区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桂发改价费规〔2025〕916号)、《**壮族****委员会 ****能源局关于2025—2026年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桂发改价费〔2026〕52号),以及《**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等要求,我区组织开展了2025—2026年度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工作。现将竞价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价结果
经公开竞价和结果公示,2025—2026年度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结果为:
风电项目入选90个、机制电量规模122.24亿千瓦时、机制电价0.355元/千瓦时(含税,下同);光伏项目入选7467个、机制电量规模19.42亿千瓦时、机制电价0.31元/千瓦时。具体项目名称、机制电量等详见附件。
二、机制电量执行起始时间
本次竞价入选项目的入选时间为本通知公布之日。按照《**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结算细则(试行)》和《**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价竞价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入选时已投产的项目,机制电价自2026年3月1日起执行,入选时未投产的项目,机制电价自申报投产时间的次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12年。项目实际投产时间较竞价申报投产时间延期不超过6个月的,实际投产日期当月及以前覆盖的机制电量自动失效,执行期限不顺延;延期超过6个月的,该项目本次竞价结果作废,且3年内不得参与竞价。
三、其他事项
请电网企业按照《**壮族自治区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结算细则(试行)》有关规定尽快与入选项目完成购售电合同签订,做好机制电量结算工作。未尽事宜,按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政策文件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及建议,请及时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能源局。
附件:1.**2025—2026年度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结果(风电)
2.**2025—2026年度新能源增量项目机制电价竞价结果(光伏)
**壮族自治区 **壮族自治区
****委员会 能 源 局
2026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