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华金义新区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2027年度电力工程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含设计、施工、迁改)的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摘要信息
招标单位
招标编号
招标估价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联系人
报名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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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公司企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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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现就****2026-2027年度电力工程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含设计、施工、迁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满足投标人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2026-2027年度电力工程服务单位选定项目(含设计、施工、迁改)

(二)项目编号:****/平台生成编号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组织类型:自行****政府采购-国企采购)

(五)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内容

选定数量

服务期限

简要技术要求描述

1

****2026-2027年度电力工程服务单位选定

选定2家供应商(当合格投标人数量<3家时,本项目废标)。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止(具体起止时间以采购人实际确定为准)

服务期内完成********公司单个项目在10KV以下且造价200万元以下的电力工程服务,包括线路迁移和迁改工程、管道工程、设备安装工程等(含电力设计、材料、施工、迁改),详细服务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四章。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须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系统内显示已****中心****中心备案的电力行业(变电、送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的规定)的独立法人;

2.**省电力用户受电工程市场信息与监管系统内显示已****中心****中心备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资质须符合《****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文件的规定)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

3.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施工负责人具有二级及以上机电安装工程建造师资格。

4.潜在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时,企业不在****建设部或****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5.潜在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无因发生犯罪被判刑在执行期内(包括行贿犯罪判刑)。

6.潜在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时,项目负责人不在****建设部或****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建设局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7.潜在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4、5、6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8.以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且协议中须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作职责,联合体成员工作职责中涉及资质要求的须具备相应资质且联合体整体的资质集合必须完全覆盖并满足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中第1款和第2款的资质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一)时间:自公告发布后次日0点起至开标日前一天下午16时止(**时间),平台系统维护期间除外。标书代写

(二)获取地点:进入**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在线注册并参与项目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平台支持微信或支付宝扫码,支付成功后完成下载。

(三)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四)售价:人民币500元/份,售后不退(****交易所有限公司代为收取,售后不退)。

(五)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投标人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地点: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应于2026年3月5日14: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三楼开标二室开标。★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标书代写

五、开标时间和地点:本次开标将于2026年3月5日14:30时在**市八一南街387号信华大楼三楼开标二室开标,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可以委派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作为投标人(或投标联合体)代表时携带身份证原件】或授权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1人进入开标现场。标书代写

六、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元);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全额保证金公对公转账汇至"**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该项目指定虚拟子账号。未在规定时间前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按弃权处理。标书代写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信息发布媒介:**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浙企采综合采购服务平台(https://www.****.com/)。

(二)未按招标公告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三)特别说明:根据《****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24号)第6条规定,金融、保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如果已经依法办理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续,****公司(总机构)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可以允许其独立参加采购活动。

(四)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非依法必须招标项目、非政府采购项目。

2.已报名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损害自身权益或存在需要澄清、补充、修正等问题时,可通过线下或系统后台-异议(质疑)菜单在线提出异议,在线提出的须同时上传盖章书面材料。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项目采购监督单位进行投诉。异议函及投诉书可参考平台-资料下载专区的范本。

3.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采购文件或整个项目进行必要的澄清、补正涉及文件更新的,已报名供应商可通过后台-已报名项目-报名详细-采购答疑文件中进行下载。

4.系统使用费: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收费标准(试行)》执行(https://www.****.com/detail?articleId=348)。中标(成交)供应商(或中标联合体牵头方)在系统使用费订单生成后五日内未完成支付的,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一)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孝顺镇宏业路3489号

项目联系人:张文倩 项目联系方式:0579-****9636

(二)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联系人:何先生 联系电话:0579-****1716

质疑联系人:夏先生 质疑联系电话:0579-****4058

地 址:**市婺****街道建业东路168号

注:本招标文件时间以**时间为准,采用24小时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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