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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相关要求,****电厂技改项目的竣工日期及调试起止日期进行信息公示,使项目建设可能影响区域内的公众对项目建设情况有所了解,并通过公示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的态度和建议,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1.项目名称:****电厂技改项目
2.建设单位:****
3.验收服务单位:****
4.建设概况:****在**省**市麻涌镇大步村海心沙原厂址进行技改,将焚烧炉前后拱、侧墙绝热炉墙改造成水冷壁炉墙,对炉排支撑托辊及炉排片改造,改造后每台焚烧炉额定焚烧处理量为550吨/日;废气处理吸附剂采用复合黏土矿物改性吸附材料替代活性炭,保留活性炭吸附作为备用;优化渗滤液系统浓缩液的末端处理,增加应急管道确保生活垃圾渗滤液在异常情况下能及时处理;调整渗滤液系统浓缩液的去向,由回喷焚烧炉技改后调整为作为烟气处理反应塔、石灰制浆、飞灰螯合用水或回喷焚烧炉;餐厨垃圾废水处理系统增加应急管道,进一步保证三期工程餐厨废水达标排放等。技改后,项目在全年焚烧处理量不变,保证生活垃圾处理任务的前提下,掺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含污泥)的总量不超过7.5万吨/年。
二、建设项目竣工日期及试运营起止日期
1.项目竣工日期:2025年3月16日
2.调试起止日期:2026年2月6日~2026年8月5日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何工
联系电话:136****4808
电子邮箱:****@qq.com
生态环境部门举报电话:12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