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6年东**镇河岸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答疑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区2026年东**镇河岸项目区小流域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招标文件答疑补遗文件通知如下,本次发布的答疑补遗文件中的所有内容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本答疑补遗文件为准。
一、答疑部分
质疑1:工程保函业务广告:1、***2、***3、***。
答:此问题与本次招标无关,不予答复。
质疑2:1、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2、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3、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4、请问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有业主代表吗,请明确有几位
5、本项目是否异地评标
答:1、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 2、财务要求”的要求为准提供相应资料。
2、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填写具体内容均可。
3、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4、评标委员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会。共5人,在**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
5、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质疑3:有没有人行贿专家,有的话我们就不参加了。
答: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共5人,在**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
质疑4: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中(二)承诺部分是否包含招标文件要求的所有承诺,投标人是否还需要提供其他格式之外的其他承诺
答: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质疑5:投标函附录中,工期、分包、工程质量要求和缺陷责任期对应的约定内容,可以统一填写“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吗
答:可以填写“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或按招标文件相关条款填写具体内容均可。
质疑6:评标办法中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要求的承诺需要在报价部分和资格审查资料中进行单独承诺吗
答:请各潜在投标单位仔细阅读招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
质疑7: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是否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递交吗
答:现场递交纸质保函原件不需要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复印件。
质疑8:可以用自己做的材料购买协议、劳务协议、设备租赁协议作为低价说明证明材料吗
答:低价说明证明材料未作明确约定,但投标人需自行考虑证明材料的充分性,且同时满足招标文件相应要求。
质疑9:任一清单的综合单价低于警戒线,就要提供说明吗
答:若投标人投标总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对应的异常低价警戒线的,应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投标人未提供报价合理性说明或者提供的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质疑10:请问投标文件制作系统软件导出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与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不一致的以哪个为准
答:以加盖公章的招标文件PDF文件中的投标文件格式为准。
质疑11:现在除了没有技术方案的低价项目评标专家不被围猎,哪个项目不围猎评标专家,请问招标人如何保证公平
答: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依法组建。共5人,在**市综合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人。
质疑12:财务报告可以不提供财务报表附注吗
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 2、财务要求”的要求为准提供相应资料。
质疑13:财政部 ****国资委 ****总局2023年9月14日发布的《关于加强审计报告查验工作的通知》****事务所应当按照规定将其承办《中华人民**国注册会计师法》第十四条规定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上传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以下简称统一监管平台)并申请赋码。本项目投标人提供的财务报告需要赋码和提供查询截图吗
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项 2、财务要求”提供相应资料即可。
质疑14:技术负责人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了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后,在商务部分中再提供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可以加分吗
答:若技术负责人在资格审查部分中提供了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证,在满足资格人员要求的同时也满足商务部分技术负责人的职称加分要求,但需按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商务评审标准 人员职称(或执业)证书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补遗部分
1、本项目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为****3225.16元(大写:壹仟壹佰玖拾壹万叁仟贰佰贰拾伍元壹角陆分),其中安全生产费暂定金额为175071.02元(大写:壹拾柒万伍仟零柒拾壹元零贰分)。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投标总报价最高限价,****委员会作否决投标处理。
2、本项目工程量清单以本次发布的为准,全部清单综合单价最高限价详见本公告附件工程量清单。
3、本项目投标报价和结算原则关于定额部分内容修改为“定额及取费确定:按(**[2014] 23号)《**市水土保持工程概(估)算编制规定》、《**市水土保持概算定额》(2014配套文件)、(渝规资〔2023〕443号)《**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预算定额》(2023)、《**市土地开发整理项目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市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21年版)及其他相关文件计取。缺项部分采用《**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市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CQJZZSDE-2018)、《**市绿色建筑工程计价定额》(CQLSJZDE-2018)、《**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计取。”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