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标的类型:房产 | 资产属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建筑面积:10619.27平方米 |
| 挂牌价:662.64万元/年 | 保证金:50.0万元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7时00分00秒 | 报名截止时间:2026年03月10日 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
| 标的名称:**省**市**区**中路639号1、2栋裙楼(1至3层)5年租赁权 | ||
| 房屋户型:-- | 房屋朝向:-- | 房屋建成时间:-- |
| 建筑面积:10619.27平方米 | 房屋结构:-- | 房屋用途:-- |
| 房屋总层数:-- | 房屋所在层数:-- | 小区或院落名称:-- |
| 出租时长:5.0年 | ||
| 室内配置:-- | ||
| 附属设施:-- | ||
| 标的状态:-- | ||
| 标的展示地点:**省**市**区**中路639号 | ||
| 联系人:万经理 | ||
| 联系人电话:158****6616 |
一、标的简介
标的名称:**省**市**区**中路639号1、2栋裙楼(1至3层)5年租赁权。
标的简况:标的坐落于**核心****区东塘街道,位于**中路城**北主干道沿线,属成熟商圈优质物业,聚焦商业、办公等多元业态需求,配套完善、交通便捷。周边商业氛围浓厚,人流车流密集,消费群体稳定多元;紧邻**中路主干道,路网通达性佳,123路等公交站点途经侯家塘区域,可便捷连接城市各区域;所在区域行政、金融、教育、医疗、商业等配套业态密集,写字楼、居民社区、酒店宾馆环绕,兼具稳定办公人群、居民消费群体及旅游流动客源,为经营活动提供充足客流支撑。
特别提示:
1.在租赁期内,租赁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的消防、安全等全部责任由竞得人承担。若因竞得人原因发生消防或其他安全事故,导致出租人、第三方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的,均由竞得人全额赔偿,与出租人、拍卖人无关;
2.竞价人在参拍前务必现场勘查标的情况(踏勘联系人:万先生158****6616),出租标的设施设备及工程条件、权证情况等均以现状为准。竞价人参与竞价即视为对标的现状(含显性及隐性瑕疵)完全认可,并承诺接受标的的特别限制,并承诺接受标的所有特别限制,不得因任何理由提出异议或要求减免租金、赔偿损失;
3.本次出租裙楼位于1至3层。若竞得人承租房屋用于商超经营,出租人同意在地下车库为竞得人设置一个收货区(不超过425平方米),该区域由竞得人免费使用,但应遵守安全、消防法规以及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堆放危险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竞得人负责收货区的日常清洁、维护及安全管理,因使用不当造成他人损失或物业设施损坏的,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责任。
4.本次出租标的仅包含1、2栋裙楼1至3层房屋租赁权,不包含任何地面、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及租赁权。意向承租人务必在参拍前现场核查,充分评估经营所需配套条件,审慎决策。参与竞价即视为已完全知晓并接受上述停车相关约定,后续不得就停车位使用问题向出租人、拍卖人提出任何诉求或主张减免租金、赔偿损失。
二、特别说明
1.竞价人办理竞价手续后,应在竞价日前全面了解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状况、土地使用权性质、使用年限、建筑物用途、规划限制、经营业态要求等),通过亲自查验、咨询等方式确认标的所有情况。一经报名成功,即表明对标的现状及竞价文件无任何异议,完全接受标的质量、安全、权属等全部现状,自愿承担因未充分了解标的情况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责任。拍卖人、出租人提供的权属资料、图片、建筑面积、标的介绍等文件仅作参考,不构成任何承诺,标的按现状竞价。竞价人确认租赁面积以不动产相关资料载明10619.27 平方米为准,无论该面积是否包含公共使用部分,均认可该租赁面积,不得因实际使用面积差异要求调整租金;本次租赁为整体租赁,无论竞得人租赁期间是否全部使用标的,均应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全额租金,不得要求调整成交价格或佣金。
2.经营证照办理:****政府职能部门要求,合法依规自行办理经营所需的全部证照,相关费用(含行政许可费、工本费等)均由竞得人承担,出租人仅提供必要协助(如提供产权证明复印件等),不承担任何办证责任或费用。竞得人承租标的后,****商场、饭店等公众聚集场所经营,在开业前必须严格按消防相关规定,自行办理消防安全许可。
3.标的交付及设备设施维护、更换:
(1)标的目前处于出租状态。竞价成交后,若因原租赁户占用导致无法按时交付,租赁合同签署时间相应顺延,出租人、拍卖人不承担违约责任,不赔偿竞得人任何损失。
(2)交付标准:竞得人为原租户的,标的按现状交付;竞得人为非原租户的,按原租户退场后的现状交付。标的内原租户购置安装的设****商场电梯、专用设施等),原租户有权拆除,竞价人应按毛坯状态核算装修成本,预估投入费用。标的移交时若装修状况与展示期间不一致,竞得人无权要求出租人、拍卖人复原或赔偿。
(3)维护责任:竞得人负责标的物(含附属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维修保养、清洁卫生、安全管理等工作,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责任。租赁期间,若房屋、设备设施因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竞得人须在15日内完成修复并经出租人验收合格,或按实际损失照价赔偿;逾期未修复或未赔偿的,出租人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维修,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同时竞得人应按《租赁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装修要求:竞得人因自身经营需要进行装修的,应提前将装修方案(含施工图纸、安全评估报告等)报出租人备案,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实施。装修过程中必须确保不影响标的物主体结构安全(含出租人交付的设备设施),并通过住建、****政府部门的验收;装修产生的所有费用(含设计费、施工费、检测费、验收费等)及安全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若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装修、装修过程中破坏主体结构,****政府部门验收的,竞得人应立即停止装修、恢复原状,赔偿出租人损失,并按《租赁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
(5)设备更换:租赁期间需更换设备设施(出租人提供的),竞得人应提前向出租人提交更换申请及新设备参数,经出租人同意后方可更换;更换后的原设备由出租人按国家规定报废处置,处置收益归出租人所有,竞得人应协助办理资产移交手续,不得擅自处置原设备。
(6)装饰装修物归属:合同提前终止或租赁期限届满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如地板、天花板、空调管道、照明设备、供水供电设备等),按“来修去丢”原则无偿归出租人所有,竞得人不得要求补偿或赔偿;出租人要求拆除该部分装饰装修物以恢复原状的,竞得人应按要求拆除并承担费用,逾期不拆除的,出租人有权委托第三方拆除,费用由竞得人承担,且承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未形成附合且可搬离的装饰装修物(如办公家具、商品展示柜等),竞得人可拆除、搬离,但不得损坏房屋主体结构或附属设施;因拆除、搬离造成房屋毁损的,竞得人应恢复原状或照价赔偿。
(7)出租人责任边界:《租赁合同》签订并完成资产移交后,出租人不再承担资产报建、消防改造、设备更新等任何费用,竞得人需自行办理相关手续并承担全部费用。
4.水、电、气等费用交纳:
(1)竞得人在租赁期内(含免租期),应按政府职能部门收费标准,缴纳租赁物所在区域的水、电、气费及增容费、城管费、卫生费、治安费、门前三包费、绿化占地费等所有市政公共管理费用,在收到缴费通知后 5 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不得拖欠。
(2)出租房屋已配置独立电表、水表,竞得人须在《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完成独立电表、水表的更名与开户手续,并自行缴纳水、电费;逾期未办理的,出租人有权立即采取停电、停水措施,直至手续办结。
5.合同签订与款项支付:
(1)成交后,出租人与竞得人签订意向协议,并****管理部门审批,经审批通过并取得批复后3个工作日内竞得人与拍卖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10日内与出租人签订《租赁合同》,按合同约定支付首期租金及履约保证金给出租人。
(2)租赁期限:5年(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实行 “一签五年” 模式。
(3)免租期相关规定:若竞得人因经营需要对租赁房屋进行整层及以上规模的大型装修改造(装修改造面积需覆盖单楼层全部建筑面积或涉及多楼层整体改造,下同),经出租方审核并同意后,给予装修区域房屋 3 个月的装修免租期(免租期仅适用于实际进行装修改造的区域,未装修区域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免租期自竞得人实际进场装修之日且经出租人书面确认之日起计算,****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行政审批的期限;若因竞得人自身原因导致审批延误或进场延迟,免租期起算时间不予顺延。
租赁期内,出租人仅给予竞得人一次装修免租期,无论竞得人是否分阶段进行装修改造,均不再额外增加免租期。免租期内,竞得人无需支付装修区域的租金,但应按实际发生额承担水、电、气、垃圾清运费等相关费用,并在收到缴费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足额缴纳。
(4)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的15日前竞得人支付至出租人指定账户,出租人收到租金后 15 个工作日内开具增值税发票。
6.履约保证金:
(1)竞价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意向竞价人报名时交纳的 50 万元竞价保证金,成交后自动转为承租履约保证金(金额50万元);未成交竞价人的保证金,在标的成交后原路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用途:用于担保竞得人全面履行《租赁合同》义务,不得抵作租金、违约金、赔偿金、水电费等任何费用。
(3)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情形:①竞得人未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的;②竞得人未按约定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的。
7.租赁期间责任:
(1)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及竞价文件要求,负责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环保、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接受出租人监督检查,承担全部责任。
(2)竞得人应建立健全场地使用安全、消防管理和日常检查维护制度,配备专职消防员、安全员、值班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用电用气安全,确保标的安全完整。竞得人应自觉遵守所在小区物业管理规定。
(3)竞得人应按本项目经营范围及业态管控要求开展经营活动,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或有悖公序良俗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经营危险品、噪声污染行业、中小学生教育培训、儿童托管等,以及国家明令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若需政府部门特别许可(如餐饮经营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由竞得人自行办理,未取得许可前不得开展相关经营;若因无法办理许可导致无法经营的,责任由竞得人承担,仍应按合同约定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不得要求解除合同或减免租金。
8.合同续约与退租:合同到期后,若出租人继续出租该标的,竞得人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承租权,但需通过公开竞价方式参与竞租;未竞得的,应在合同期满后按约定及时办理退租手续,交还标的及设备设施,结清所有费用。
三、竞价佣金
竞得人应按拍卖人与出租人签署的《租赁权委托拍卖合同》第六条约定的标准支付竞价佣金,可在拍卖前到拍卖人处查阅该合同。佣金应在竞价成功且获得上级部门审批同意后 3 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公司钰龙支行,账号:8100 0013 1776 0000 02)逾期未支付佣金的,按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拍卖人有权暂缓出具《成交确认书》,由此导致的《租赁合同》签订延误等责任由竞得人承担。
四、其他事项
1.成交反悔责任:竞得人成交后不得反悔,若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租金、佣金的,所付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需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出租人、拍卖人损失)。
2.竞价保证金特殊处理:竞价人成功报名后,应在竞价过程中应价且首次应价不低于标的起拍价(若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本义务自动失效);若未履行该义务,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因出租人原因撤回标的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拍卖会在 20 个工作日内无法举行的,****交易中心应在确定无法举行拍卖会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价人缴纳的保证金,本次竞价自动终止,出租人、拍卖人不承担其他责任。
五、特别约定与说明
本项目竞价成交后,需****管理部门审批,经审批通过并取得批复后,方可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及办理资产交割手续。具体要求如下:
1.审批期限:自竞价成交之日起 120 个自然日内,****管理部门批复,竞得人可向出租人提交书面申请协商解决。无论竞得人选择何种方式,出租人、拍卖人均不承担违约责任,竞得人因此产生的经济损失(如装修筹备费、资金占用费等)及法律风险均由其自行承担。
2.审批未通过:****管理部门不予批准本次租赁,本次拍卖自动取消,意向竞价人已缴纳的所有款项(含竞价保证金)原路无息退还,出租人、意向竞价人、拍卖人均无需承担其他任何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1.装修、改造、更换要求:竞得人对房屋及附属设施、配套设备进行装修、改造、更换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建筑安全、消防、环保等相关规定,不得破坏房屋及附属物的整体结构安全(包括承重墙、梁、柱等);未经出租人同意,不得加建任何建筑物、构造物(含临时建筑)。违反本规定的,出租人有权立即解除《租赁合同》,竞得人应赔偿出租人全部损失(包括直接损失、间接损失、可预期利益、律师费、诉讼保全保险费等),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承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投资改造、经营管理中发生的任何安全责任事故,由其承担全部经济及法律责任,若导致出租人承担责任的,出租人有权追偿。
2.经营用途限制:出租标的仅限用于商业类经营活动,具体业态为商超、餐饮、办公、会议运营等,不得超出上述范围经营。
3.禁止整体转租、分租:竞得人不得将承租房屋整体转租、分租、借租给第三方,不得与第三者互换房屋使用;因经营需要转租分租的,转租分租部分不得超过总租赁面积的45%。违反本规定或因经营不善擅自终止合同的,出租人有权解除《租赁合同》,竞得人应支付违约金 20 万元,赔偿出租人损失,承租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4.经营合规要求:竞得人拟开展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政府职能部门管理要求,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项目,不得从事易燃、易爆、有毒化工等危险品相关业务,不得涉及噪声、环境污染行业,****小学生教育培训及儿童托管业务。如需特别许可(如餐饮经营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住宿经营需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及责任由其承担;竞得人不得为违法违规或有悖公序良俗的活动提供场所或便利,否则需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5.物业管理责任及费用:竞得人应遵守所在小区物业管理规定,负责租赁场地内部的物业管理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竞得人在经营过程中,因使用小区公共区域、共用设施设备产生的物业服务费用,应自行与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费用标准、支付方式及相关权责。
6.商超经营专属约定:若竞得人将承租房屋用于商超经营,可在地下车库使用免费收货区(具体位置由出租人指定,面积不超过425平方米),使用要求如下:①遵守安全、消防法规及小区物业管理规定,不得堆放危险品、不得占用消防通道;②负责收货区的日常清洁、维护及安全管理;③因使用不当造成他人损失或物业设施损坏的,由竞得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若违反相关规定,甲方可以直接收回相关区域。
经营范围业态限制:
1.出租标的仅限用于商业类经营活动,具体包括商超、餐饮、办公、会议运营等,竞得人不得超出上述业态范围开展经营。
2.经营合规要求:
(1)竞得人开展的经营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府职能部门(市场监管、环保、消防、卫健等)的管理要求,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
(2)禁止经营以下业务:①易燃、易爆、有毒化工等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业务;②噪声污染、大气污染、水污染等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行业;③中小学生教育培训(含学科类、非学科类培训)、儿童托管业务;④其他违法违规或有悖公序良俗的业务。
3.行政许可要求:****政府部门特别许可(如餐饮经营需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住宿经营需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及卫生许可证、会议运营需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等),由竞得人自行办理,相关费用及责任由其承担;未取得许可前不得开展相关经营活动,否则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
| 交易编号:**** | |
| 公告开始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7时00分00秒 | 公告结束时间:2026年03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
| 拍卖开始时间:2026年03月10日 10时00分00秒 | |
| 报名开始时间:2026年02月25日 17时00分00秒 | |
| 报名结束时间:2026年03月10日 09时00分00秒 | |
| 资格审查方式:保证金 | |
| 起始价:662.64万元/年 | |
| 交易方式:拍卖竞价 | |
| 增价幅度:1.0万元/年 | |
| 出让限制方式:无限制 |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按月支付 | |
| 交易服务费收取方式:不收取 | |
| 确定竞得人规则:价高则得。 | |
| 租金及履约保证金支付:1.成交反悔责任:竞得人成交后不得反悔,若拒绝签订《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或未按约定支付租金、佣金的,所付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需按《中华人民**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承担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出租人、拍卖人损失)。 2.竞价保证金特殊处理:竞价人成功报名后,应在竞价过程中应价且首次应价不低于标的起拍价(若其他竞价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本义务自动失效);若未履行该义务,竞价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因出租人原因撤回标的或因不可抗力导致拍卖会在 20 个工作日内无法举行的,****交易中心应在确定无法举行拍卖会后 5 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竞价人缴纳的保证金,本次竞价自动终止,出租人、拍卖人不承担其他责任。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定以网上公开出租1宗国有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公开出租国有资产的基本情况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概况 | 出租面积(㎡) | 标的所在地 | 首年租金 起始价 (万元/年)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增价幅度 (万元/年) |
| 1 | **省**市**区**中路639号1、2栋裙楼(1至3层)5年租赁权 | 房屋户型:/;是否设置原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 | 10619.27平方米 | **市 **区 |
662.64 | 50 | 1 |
注:1.租金递增方式:合同期内每两年调整一次,按上年度费用的4%递增。
2.竞价保证金为50万元。
3.租金为含税价(增值税发票)。
4.标的交付标准及相关要求详见本公告“重要信息披露”及竞价文件相关条款。
二、竞价方式的选择:网络拍卖
三、本次国有资产公开出租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https://www.****.org:18484/portal/index,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符合本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的竞价人,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交易中心只提供公共**交易平台服务,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担保责任。
四、本次网上公开出租具体要求及竞得人确定方式详见各标的公开出租文件。有意竞价者可登录**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查询。竞价人可于2026年02月25日17时00分00秒至2026年03月10日09时00分00秒,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标的相关文件,并按相关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价。
五、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02月25日17时00分00秒起(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至2026年03月10日09时00分00秒止。
六、竞价人应及时登录**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的国有资产交易系统,在系统上向出租人提交竞价申请,并交纳竞价保证金(保证金交纳账号由交易系统随机生成)。竞价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6年03月10日09时00分00秒。标书代写
七、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拍卖开始时间为2026年03月10日10时00分00秒(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2分钟)。
八、根据《****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4]116号)要求,本项目竞价成交后,需****管理部门审批,经审批通过并取得批复后,方可签署《成交确认书》《租赁合同》及办理资产交割手续。本次在**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发布的《重大事项披露》《租赁用途要求》《交易须知》《交易规则》《资格条件》《房屋租赁合同》详见附件1,以上文件以下简称“竞价文件”是本公告的重要组成部分,竞价人在竞价前务必认真阅读。竞价人在**省国有资产**交易平台报名即视为已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价文件并同意接受其中所有条款的规定。竞得后,竞得人须按照《交易公告》和竞价文件的规定履行义务和承担责任。
九、如果在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活动的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联系各相关单位,联系电话如下:
网上出租业务咨询电话:**** 万经理158****6616、江经理186****2166
交易系统使用服务咨询电话:****交易中心 0731-****5137
****
2026年02月25日
公告附件:
一、意向竞价人资格条件
1.意向竞价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法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自然人等非企业法人报名)。意向竞价人应在拍卖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按公告要求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方可参加本次网上公开出租交易活动。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n)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与竞租。
二、须上传的资格条件证明材料
1.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记录。
三、特别提醒
1.竞价人应仔细阅读本资格条件及竞价文件,自行核实并确认自身符合全部资格要求,对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若竞价人不符合资格条件仍参与竞价,或成交后经出租人核查(含现场考察)发现竞得人不符合资格条件(包括提供虚假资格证明材料)的,即使成交,出租人也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按悔拍处理: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需赔偿出租人、拍卖人因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重新拍卖的差价、佣金损失等),相关法律责任由竞得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