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场机务三方耳机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机场机务三方耳机采购项目 已经批准,采购人为 ****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询比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
2.1询比范围:采购**机场机务三方耳机3套。
2.2交货地点:**机场(具体地点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3交货期:供应商须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10日历天内完成本项目货物的检验、包装及运输并正常投入使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2.4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3.1供应商应满足如下要求:
(1)响应主体: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本项目 接受 代理商响应。代理商响应的相关要求:
√需要提供制造商的授权,授权要求:(代理商响应的,须具有拟供设备的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拟供货物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响应,制造商与授权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财务要求: 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4)信誉要求: 1****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本询比公告发布之后,查询当日生成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为准)。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的询比响应;
(3)牵涉破产、清算、并购重组,未被列为司法强制被执行人,不存在 “****法院或仲裁机构的生效判决或裁定”的情形;
(4)“财产被保全、查封、冻结导致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法定代表人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被限制高消费并导致供应商丧失履行能力” 的情形;
(6)“与采购人正在进行未决诉讼或执行案件的利害关系且影响谈判公正性”等情形;
(7)“既往发生无故拖欠采购人款项且影响谈判公正性”的情形;
3.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响应。
4.1 请于2026年2月25日10时至2026年3月2日19时(**时间,下同),携带资料在**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com/)购买询比文件,资料包括: 营业执照副本、唯一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代理商提供)、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以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以及电子邮箱等)。注:所有资料合并成一个PDF格式上传。
4.2 询比文件(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年3月9日11时00分。标书代写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方式及地点: 纸质文件递交至****市**区迎宾路1341号C****集团1号办公楼)5****中心。标书代写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
采购人:****
地 址:**乌鲁木****开发区(**区)迎宾路1341号
联系人:王智勇(异议联系人)
电 话:151****8181(异议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 **乌鲁****开发区(**区)迎宾路 1341 号国际机场口岸综合业务楼
联系人: 周盾、李婵、王嵩
电 话: 155****7901、133****8856
电子邮箱: ****@sina.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