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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80号)、《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399号)和《江****学校管理办法》(苏人社规〔2022〕2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市****社会保障局审核和**专家组现场验收,******学校有限公司符合申报办学资格的行政许可条件,现予公示。公示时间: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3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市****社会保障局联系(电话:0523-****6306)。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法定代表人 | 住址 | 培训工种 | 许可证号 |
| 1 | ******学校有限公司 | 钱扬扬 | **市**区**街道双登大道186号 | 四级、五级消防设施操作员 | **** |
**市****社会保障局
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