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城乡环境卫生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批)(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5日
摘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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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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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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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批)(第二次)】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6年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批)(第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花园东路698号

成交金额:****74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名称:****2026年车辆采购项目(第一批)(第二次);

采购需求:本次采购柴油皮卡车13辆;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车辆上牌等所有手续;

交货地点:**市**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评审专家名单:

王雷、吴正龙、黄传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结果公告同时在优质采招标采购平台(www.****.com)、优质采云采购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上发布。

八、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供应商对评审结果提出质疑的,应当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一)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相关请求及主张;

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否则不予接收。

(二)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不予接收:

1.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3.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4.对其他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异议材料递交地址:**省**市**区紫云路888****集团总部基地A座407室,****中心,联系电话:0551-****015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采购工作秩序的,纳入交易平台供应商诚信管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县双墩镇****服务中心北楼12楼

联系方式:0551-****715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省**市**区紫云路888号

联系方式: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优先拨打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晨、朱海啸

电 话:181****1751、136****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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