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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1********139681J | 建设单位法人:王丽娟 |
| 杜总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县 |
| **省**市**县桥上镇下交村南88m处 |
| ****120万吨/年煤炭洗选技改项目 | 项目代码:****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06-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褐煤开采洗选;其他煤炭采选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B0610-B0610-烟煤和无烟煤开采洗选 |
| 建设地点: | ******县 ******县 |
| 经度:111.943333 纬度: 35.711389 | ****机关:****生态环境厅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09-19 |
| 晋环审批函〔2024〕537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1********139681J001Z |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2000 |
| 150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1********139681J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1********139681J | 验收监测单位:**鑫****公司 |
| ****1021MA0JUUHG97 | 竣工时间:2025-03-19 |
| 2025-03-31 | 调试结束时间:2025-06-30 |
| 2026-0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2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473290 |
| 扩建 | 实际建设情况:扩建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20 万吨/年煤炭洗选 | 实际建设情况:120 万吨/年煤炭洗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跳汰+浮选 | 实际建设情况:跳汰+浮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大气污染物 原煤库:全封闭原煤库 1 座,地面硬化防渗,并配套设覆盖全堆场的喷淋抑尘装置,使堆场始终保持湿润。 产品库:全封闭精煤1座,建筑面积3816m2主要储存精煤,地面硬化防渗。 筛分破碎:设一套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集尘效率 95%,除尘效率 99.5%经 1 根15m 高排气筒。 转载运输:全部封闭皮带输送走廊,在转载点设洒水装置,原煤输送设备的机头溜槽上加设盖罩,抑尘效率 90% 道路运输:厂内道路硬化,定期酒水,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运输车辆采用密闭方式,限重,严禁滴漏抛酒;在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外出车辆必须经冲洗后通行上路。 (2)水污染物 煤泥水:煤泥水经浓缩机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将原有事故池扩建成两座合计有效容积 945m3的事故池。 跑冒滴漏水:主厂房设 1 座 30m3的收集池,经泵送至煤泥水循环系统综合利用。 淋控水:各堆场地面硬化、防渗处理,煤泥库内设淋控水收集池(1m3),精 煤库内设一座淋控水收集池( 2m3) 洗车平台废水:建设车辆清洗平台,自动清洗设施1 套,容积为 20m3防渗沉淀池,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 初期雨水:在厂区地势最低处设 1 座 2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煤堆场抑尘洒水。平时应保持池中 无水,避免初期雨水携带煤尘外排。 生活污水:厂区**一座规模为 1m3 /h 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原煤堆场抑尘洒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 煤矸石:****砖厂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西南侧 10m2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4)噪声污染 基础减振、隔音、合理建筑结构设计等。 | 实际建设情况:(1)大气污染物 原煤库:全封闭原煤库 1 座,地面硬化防渗,并配套设覆盖全堆场的喷淋抑尘装置,使堆场始终保持湿润。 产品库:全封闭精煤1座,建筑面积3816m2主要储存精煤,地面硬化防渗。 筛分破碎:集气罩+布袋除尘器;集尘效率 95%,除尘效率 99.5%经 1 根15m 高排气筒。 转载运输:全部封闭皮带输送走廊,在转载点设洒水装置,原煤输送设备的机头溜槽上加设盖罩,抑尘效率 90% 道路运输:厂内道路硬化,定期酒水,道路两侧设置绿化带:运输车辆采用密闭方式,限重,严禁滴漏抛酒;在厂区进出口设置洗车平台,外出车辆必须经冲洗后通行上路。 (2)水污染物 煤泥水:煤泥水经浓缩机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事故池有效容积 945m3。 跑冒滴漏水:主厂房设 1 座 30m3的收集池,经泵送至煤泥水循环系统综合利用。 淋控水:各堆场地面硬化、防渗处理,煤泥库内设淋控水收集池(1m3),精 煤库内设一座淋控水收集池( 2m3) 洗车平台废水:建设车辆清洗平台,自动清洗设施1 套,容积为 20m3防渗沉淀池,冲洗废水沉淀后回用 初期雨水:在厂区地势最低处设 1 座 230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沉淀后回用于煤堆场抑尘洒水。平时应保持池中 无水,避免初期雨水携带煤尘外排。 生活污水:厂区**一座规模为 1m3 /h 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原煤堆场抑尘洒水,不外排。 (3)固体废物 煤矸石:****砖厂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西南侧 10m2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4)噪声污染 基础减振、隔音、合理建筑结构设计等。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7-2023)进行设置暂存间:危险 废物贮存设施应根据危废的种类不同 分区暂存,地面防渗层采用 2mm 厚** 度聚乙烯,上层铺 10~15cm 的水泥进行 硬化(渗透系数≤1×10-10cm/s),墙裙粉 刷 2mm 环氧树脂防渗漆,地面无裂隙, 暂存间应设置明显的危废标志牌,废矿 物油采用加盖桶装的方式暂存在危险 废物贮。 2、拆除现有 XJKM-12m2-4 槽浮选机,拆除现有 1 台 500m2的箱式精煤压滤机; 新增一台 XIM-S16-4 槽浮选机,新增两 台 500m/台快开式隔膜压滤机。 3、厂区**一座规模为 1m3/h 的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原煤堆 场抑尘酒水,不外排。 4、原煤棚出入口安装可关闭的大门,在无车辆人员进出的情况下确保关闭原煤棚。 5、建设单位承诺在河道划定的 50 米生态功能防护线内实施植树种草增绿,进行防护林建设,****人民政府令第 262 号、《**省汾河保护例》及晋政办发(2020)19 号的相关要求。 | 实际建设情况:1、已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 准》(GB18597-2023)进行设置暂 存间。 2、已拆除 XJKM-12m3-4 槽浮选机、1 台 500m2的箱式精煤压滤机。已新增 XJM-S16-4 槽浮选机、两台500m2/台快开式隔膜压滤机。 3、有 1 座规模为 1m3/h 的地埋式生活 污水处理设备。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汇同生活污水进入地埋式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进行处理后回用于原煤堆场抑尘洒水,不外排。 4、原煤棚出入口已安装可关闭的大门。 5、已植树种草增绿,进行防护林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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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浓缩机+事故池 | 《选煤厂洗水闭路循环等级》(GB/T35051-2018)中一 级闭路循环标准,不外排 | 浓缩机+事故池 | / |
| 1 | 除尘器 |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DB14/2270—2021)规定的限值 | 除尘器 | 有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 5.8mg/m3,标准值为 20mg/m3 。 产 生 的 有 组 织 颗 粒 物 满 足 《 煤 炭 洗 选 行 业 污 染 物 排 放 标 准 (DB14/2270—2021)规定的限值要求。 | |
| 2 | / | 《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规 定的限值要求 | / | 厂界无组织颗粒物监测结果最大值为 0.318mg/m3,标准值为 1.0mg/m3。产 生的无组织颗粒物满足《煤炭洗选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14/2270—2021)规定的限值要求。 |
| 1 | 隔声 | 《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 隔声 | 夜间不生产,厂界噪声昼间最大值 58.7dB(A)。满足《工业企业厂 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 |
| 1 | ****砖厂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西南侧 10m2 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 ****砖厂综合利用;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西南侧 10m2 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
| 1 | 建设单位承诺在河道划定的 50 米生态 功能防护线内实施植树种草增绿,进行 防护林建设,****人民政府 令第 262 号、《**省汾河保护条例》 及晋政办发(2020)19 号的相关要求 | 已植树种草增绿,进行防护林建设 |
| 1 | 事故池有效容积 945m3 | 事故池有效容积 945m3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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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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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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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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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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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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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