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钢板式暖气片散热器生产线项目(二期)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钢板式暖气片散热器生产线项目(二期)
二、建设地点:**市经开区松垭镇
三、建设单位:****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五、项目概况:****已****开发区松垭镇松南路实施了“钢板式暖气片散热器生产线项目(一期)”,主要建设内容有:生产厂房3栋(1#厂房4271.10平方米、2#厂房2960.26平方米、3#厂房2827.39平方米)、综合楼1栋(5F,2141.27平方米)、门卫室及消防控制室35.15平方米。现拟利用其已建1#厂房实施“钢板式暖气片散热器生产线项目(二期)”(代码:2020-510798-38-03-496081),总面积4271.10平方米,在已建综合楼5F设置办公用房,1F设置员工食堂,供餐人数100人。主要建设内容为:适应性改造厂房,购置设施、设备,**机加(冲压、打压测试等工序)、电泳及表面处理(脱脂、表调、磷化、电泳、清洗、喷粉、烘干等工序)、焊接生产线各1条,配套建设仓储工程(原料及配件区、成品区、辅料区)、辅助工程(1套3吨/小时的纯水设施)、公用工程、办公及生活设施、环保工程(废水处理设施、废气处理设施、固废及危废间)等。建成后,年产钢板式暖气片散热器45万件。
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36.5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项目施工期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利用已建厂房进行改造,须按国家、**省及**市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规定及报告表提出的要求,控制和减小施工扬尘污染,施工期扬尘须满足《**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控制施工噪声,确保噪声不扰民,施工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标准要求;施工期生活污水依托已建设施处理后接入市政污水管网;施工弃渣及时清运到当地住建主管部门指定场地,不得随意倾倒和堆放;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经收集后进****园区雨水管网;车间地面清洁废水及生产废水(打压废水、脱脂废水、水洗及洗槽废水、碱液喷淋****处理站(气浮+AO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池处理后)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与纯水设备浓水一并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涪江。
(三)项目营运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废气经焊接点位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采用“焊烟净化装置(袋式除尘)”(TA001)处置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热风炉使用天然气为燃料,配置低氮燃烧器,天然气燃烧废气、固化废气经烘道侧吸罩收集后由碱喷淋(TA002)预处理后与电泳废气(三面密封+风管收集)一同采用“干式过滤系统+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3)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粉废气经喷粉间密闭(仅留工件进出口)负压收集后采用“一级旋风回收+二级滤芯回收装置”(TA004)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食堂油烟经集气罩收集后采用油烟净化装置(TA005)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经池体密闭+风管收集后采用活性炭吸附装置(TA006)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上述排放废气中,有机废气须执行《**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中有组织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须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限值要求,其他废气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二级标准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因上述排气筒不满足高出周边200米范围内最高建筑物3米以上的要求,排放速率须按《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省固定污染源大气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51/2377-2017)》相应标准限值从严50%执行。企业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中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加强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工艺过程、废气处理过程的管控,减少无组织废气的产生,同时根据报告核算,以污水处理区和生产车间为边界50米设置卫生防护距离,此范围内现无集中居民区等敏感建筑。
(四)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加强内部管理,优化工艺布局,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液压机、冲压机、打压机、风机、水泵等高噪声设备须采取隔声、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限值。
(五)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纯水设备废过滤材料由厂家定期更换回收;除尘灰收集后回用生产;废边角料、打压槽渣、残次品、废包装材料收集后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外售**化利用单位;废槽渣、废槽液、危废包装桶、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含油手套及棉纱、废过滤棉、UF系统废超滤膜、废活性炭等危废分类暂存后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污水处理站污泥定期清淘,由有危废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及处置;办公生活垃圾等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六)项目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企业须严格落实分区防渗措施,须加强对危废暂存间、电泳线区域、污水处理站、辅料库房等重点防渗区域防渗措施的检查和维护,避免污染地下水及土壤。
(七)项目环境风险防范措施:项目须落实安全生产,加强原辅材料(电泳漆、脱脂剂、表面活性剂、无渣促进剂、无渣锌系皮膜剂、表调剂、机油、液压油等化学品)输运、储存以及使用措施;生产车间表面涂装区域四周设置截流沟,末端设置事故应急池;制定企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加强对各项环保设施的运行及维护管理,关键设备和零部件配备足够的备用件,确保其稳定、正常运行,避免事故性排放。
七、相关部门意见
根****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类与淘汰类。****开发区****技术局具文(川投资备[2408-510796-04-01-353190]FGQB-0194号)予以备案。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
根据《**科技城农科区现代工业产业园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局审查意见(绵环函〔2010〕113号),****园区产业规划;根据《**经开区S-14、S-15、S-16、S-17、S-18、E-17、E-18单元详细规划》及该地块《不动产权证》(川2025**市不动产权第****323号),说明所在用地为工业用地。项目符合**经开区现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809****环境局政务服务窗口)
通信地址:**市涪****中路(园艺山集中办公区8号楼A区)10-1号
邮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