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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关于印发〈****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苏医保规〔 2023〕3 号)、****中心《关于印发**市定点医药机构确定评估指标的通知》(徐医管发〔2025〕51号)等文件规定,****医保局 关于 医**点医药机构确定评估流程有关要求,经**市医**点医药机构确定评估专家组现场评估,****医院(地址:**市**路闽江路口)评估结果为合格,现予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自2026年2月25日至2026年3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评估结果有异议,可通过来访、来电或信函等形式与****联系。
联系电话: 0516-****3910 0516-****6581
联系地址:********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 22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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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