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年产15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项目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年2月26日-2026年3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 :0793-****065
地 址 :****中心**街西侧
电子邮件 :****@163.com
| 项目名称 | ****年产15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项目 |
| 建设地点 | ****高新技术产****园区 |
| 建设单位 | **** |
| 环评机构 | **** |
| 建设项目概况 | ****年产15万吨电子级环氧树脂项目位于****高新技术产****园区,占地面积约25509平方米,属**项目。项目外购双酚A、环氧氯丙烷、环氧氯丙烷、液碱、甲苯、苄基三乙基氯化铵、盐酸等为原辅材料,通过溶解、醚化反应、闭环反应、脱ECH、精制、水洗、过滤、包装等工序年产130000吨液体环氧树脂(电子级);以自制液体环氧树脂、外购环氧氯丙烷、液碱、二甲苯、双酚A等为原辅材料,经合成反应、搅拌、包装等工序年产20000吨溶剂环氧树脂(工业级)。 项目属**项目,总投资205000万元,环保投资总额为1422万元。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设置4条液体环氧树脂生产线和2条溶剂环氧树脂生产线。废气主要分为:投料粉尘、危废间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液体树脂生产不凝气(ECH、甲苯)、溶剂树脂生产不凝气(甲苯、二甲苯)、废水处理废气。 有组织废气投料粉尘采用集气罩或密闭管道收集,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8.8m高排气筒排放;液体树脂生产工艺不凝气(ECH)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ECH废气处理系统(三级大孔树脂吸附/脱附+二级冷凝),处理后通过28.8m高排气筒排放;液体树脂生产工艺不凝气(甲苯)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甲苯废气处理系统(除雾器+三级碳纤维吸附/脱附+二级冷凝+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8.8m高排气筒排放;危废暂存库产生的废气采用整体集气,经1套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8.8m高排气筒排放;溶剂环氧树脂生产工艺不凝气(甲苯、二甲苯)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溶剂树脂废气处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8.8m高排气筒排放;储罐呼吸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ECH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通过28.8m高排气筒排放;甲苯罐、成品罐产生的甲苯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甲苯废气处理系统处理,处理后通过28.8m高排气筒排放;盐酸罐产生的氯化氢废气经1套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28.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水处理废气,对污水站(调节池、水解酸化池、接触氧化池)采取加盖密闭等措施,对废水预处理罐、三效蒸发装置、单效蒸发装置产生的废气采用密闭管道收集,经1套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处理后通过28.8m高排气筒排放。 采取以上措施后,有组织排放的废气中环氧氯丙烷、甲苯、非甲烷总烃及酚类等污染物排放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与**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的较严值,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标准限值。 项目无组织废气主要为未收集的废气,为减少无组织废气对环境的影响,****处理站设施采取加盖密封,加强贮存、生产过程中的管理,做好管道和生产设备密封,防止跑冒滴漏,加强车间、储罐区通风换气。 采取以上措施后,无组织甲苯、非甲烷总烃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与**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的较严值,酚类、氯化氢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的相关标准限值,二甲苯、TVOC满足**省地方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2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6/1101.2-2019)中的相关标准限值,氨、硫化氢、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相关标准限值,颗粒物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相关标准限值。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艺废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循环冷却定排水,废气处理废水a,化验室废水a,初期雨水。项目废水分质、分类处理,工艺废水、废气处理废水、车间地面及设备清洗废水、化验室废水采用“调节池+厌氧池(水解酸化池)+缺氧池+接触氧化池+二沉池”处理,生活污水采用“化粪池”处理,****园区纳管标准,动植物油、二甲苯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一级标准,甲苯、双酚A、环氧氯丙烷、AOX满足《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1中的间接排放标准****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中一级A标准后排入**河。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各种泵、风机、过滤机等设备噪声,其等效连续A声级值在70~90dB(A)范围。 项目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消声、减震和使用隔声罩等措施,可有效减少设备噪声对厂界声环境的影响,项目厂界噪声排放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 危险废物:滤渣(危险废物代码:265-103-13)、废水处理物化污泥(危险废物代码:265-104-13)、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代码:900-039-49)、废机油(危险废物代码:900-214-08)、废包装桶(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废劳保用品(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废滤网(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废大孔树脂(危险废物代码:900-041-49)。 待鉴别废物:蒸发结晶盐、甘油。项目试运行阶段对蒸发结晶盐、甘油进行危险废物鉴别,若鉴定属于危险废物则按危险废物管理,若鉴定不属于危险废物则按一般固废管理,鉴定期间必须按危险废物管理。 项目产生的各类危险废物及待鉴别废物采用密闭桶装/含内衬吨袋等容器收集,设置一座危险废物暂存间用于暂存危险废物与待鉴别废物,设计面积为84m2,鉴别期间蒸发结晶盐与甘油应采取增加转运频次等措施保障设计危废暂存间的贮存需求,若被鉴别为危险废物,应当将危废暂存间扩建至950m2,分类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可满足贮存周期内产生危废量的堆存需求,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一般工业固废:废水处理生化污泥(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类别代码为S07,固体废物代码为900-099-S07)、废包装材料(一般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类别代码为S17,固体废物代码为900-003-S17),集中收集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 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 项目一般固废仓库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设计、建造和管理,一般固体废物识别标志按照《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GB 15562.2-1995)及修改单中相关要求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仓库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按《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要求规范设置。 5、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地下水及土壤防治措施:厂区采用分区防渗,对101生产车间、203甲类罐区、307废水处理区、304事故应急池、305初期雨水池、危废暂存库、201甲类仓库等采取重点防渗,对310环保检测间、202丙类仓库、一般固废间等采用一般防渗;对303消防水池、306循环水池、308消防泵房、309物流室、301中控室、302公用工程间等采取简单防渗。在厂区内、地下水流向上游及下游共设置了3个监测井,定期检测地下水质,掌握地下水水质变化趋势。制定相应的地下水及土壤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计划及应急响应方案。 项目采取以上地下水及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并且加强日常环境管理,严格控制设备和管道的跑、冒、滴、漏现象。 6、项目周边控制规划要求。 101生产车间、307三废处理区、危废间、罐组一、罐组卫生防护距离均为50m。项目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住宅、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性建筑物。 |
| 公众参与 情况 | 项目在审批**行了受理公示,无单位或个人反对本项目的建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