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材配送
服务询价公告
附件项目概况: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大厦)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2月28日09:00(**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附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附件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0万元(人民币)
5.最高限价:0万元(人民币)
6.采购需求:为****提供食材配送服务。具体需求如下:
附件7.合同履行期限:一年(每学期考核一次,若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利单方面终止合同;考核合格,可续签采购合同)。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 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附件1.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视同中小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
(1****门市****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准入供应商名单中。
(2)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附件1.时间:2026年02月24日至2026年02月26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大厦)。
3、方式:至****现场报名获取。供应商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配送服务准入供应商名单、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近一年内缴纳社保和税收的承诺或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或证明材料、“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公告发布日期之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不转包分包承诺函、中小企业声明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需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装订成一册且须清晰可辨)。报名须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前来报名。加急标书代写
附件四、响应文件提交加急标书代写
附件1、开始时间:2026年02月28日08:30(**时间)
2、截止时间:2026年02月28日09:00(**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加急标书代写
3、地点:****(**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大厦)。
附件五、开启
附件1.时间:2026年02月28日09:00(**时间)。
2.地点:****(**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大厦)。
六、公告期限
附件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附件七、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1、本项目按整体折扣率报价。报价须包含履行合同所有相关货物及服务的所需的所有费用(含食材采买、仓储、预包装、检测检验、运输、二次搬运、税费、管理费等一切与本项目相关的费用)。最终结算金额=配送总价×成交折扣率。
2、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 号)、《财政****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政府贯彻落实中央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工作清单有关要求,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根据《关于落实稳住经济一揽****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鄂财采发〔2022〕5号)规定,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项目为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报价给予20%(工程项目为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工程项目为1%)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对小微企业中的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采购产品纳入创新产品应用示范推荐目录内企业、采购产品获得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企业,以价格评审优惠幅度的上限6%(工程项目为2%)给予评审优惠。
附件八、联系方式
附件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泉口街道**大道13号
联系方式:0724-****2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虎牙关大道22号飞扬新天城大厦
联系方式:186****747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186****7475
编辑:杨海鸥
审核:袁明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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