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龙江流域前洋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审批
福建-福州-福清市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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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6-02-26

项目名称 **市**流域前洋溪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 **省**市**市东张镇玉兰街2号 占地面积
(平方米)
101604
建设单位 **** 法定代表人 林能强
联系人 陈清 联系电话 180****8746
项目投资(万元) 4576.19 环保投资(万元) 4576.19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2028-01-01
建设性质 **
备案依据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27 防洪除涝工程项中城镇排涝河流水闸、排涝泵站。
建设内容及规模 农田生态沟渠2.0公里,护坡工程15.94公里(其中**13.67公里、生态化改造2.27公里),河滩湿地4.59公顷,生态隔离4.34公顷
主要环境影响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废气 其他措施:
施工过程中,土石方应及时清运并平整压实,防止尘土飞扬,干燥天气运输道路、施工区、土料场、毛料堆场应定时洒水,学校附近,要加强洒水,沙土不宜装载过满,表面应适当洒水或盖苫布,以减少道路扬尘。根据工程长度配置洒水车,对施工道路、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保持车辆出入的路面清洁、湿润,同时在车辆出入口竖立减速标牌,限制行车速度,减少行车时产生大量扬尘。施工车辆在经过居民点时要尽量降低车速,以减少交通扬尘对附近居民等的影响。对于工地内裸露地面,应采取下列防尘措施之一:施工场地、道路硬化;覆盖防尘布或防尘网;铺设礁渣、细石或其他功能相当的材料;晴朗天气时,视情况每周等时间隔洒水三至七次,扬尘严重时应加大洒水频率。
废水
生产废水
生产废水
其他措施:
施工生活区租用当地民房,可利用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施工区产生少量粪尿污水,经化粪池及一体化设施处理达《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旱作标准后回于周边林地浇灌。注意施工场地的清洁,及时维护和修理施工机械,施工机械若产生机油滴漏,应及时收集并妥善处理,防止污染物进入河流;中转堆渣场设置挡渣墙,先挡后弃,并在场地四周布设临时排水沟和沉沙池,施工弃土、弃渣及时堆放在中转堆渣场,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弃土、弃渣随雨水冲刷进入河流。
固废 环保措施:
工程施工中产生的废渣石及土方,应本着因地制宜利用的原则,应尽量为工程本身利用,以便减少占地和节约工程费用。对多余部分应由工程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为本工程的弃土石方制定处置计划,选择合适地点作为弃场,尽量少占地和不占农田,将其中无法利用的固体废物进行外运填埋处理。
噪声 有环保措施:
合理安排时间,减少噪声影响的时段;合理安排施工机械的使用,减少噪声设备的使用时间。工程在距民舍200m内的区域内,不允许在夜间10时-次日6时内施工。同时应在施工设备和方法中加以考虑,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对现有的设备要采取降噪措施,同时也可在工地周围设置临时的声障墙。
生态影响 有环保措施:
施工工程,尤其是挖填方应尽量避开风天、雨季。尽量缩短开挖的施工期,使土石暴露时间缩短,在工程施工过程中毁坏的植被和树木,工程施工须尽快发动群众植树造林,把植被履盖率迅速恢复到原有的水准,最大限度减少水土流失和土壤退化。
承诺:**** 林能强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林能强 承担全部责任。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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