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数据****办公室) | 生成日期: | 2026-02-25 |
| 生效日期: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在线链接地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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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办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自信息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传真:025-****0580
通信地址:****新区**大道292****中心
联系人:****新区数据****办公室****审批办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编制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年产5000吨联吡啶**综合利用工程项目 | ****科技园内 | **红太阳****公司 | ****设计研究院****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859号)选址****科技园芳烃南路168号,在原吡啶车间内罐区建设综合利用车间,购置精馏塔、加氢釜、脱氢反应器等设备,利用现有公辅设施,建设联吡啶炉用燃料油综合利用装置,对现有联吡啶装置(5000吨/年)废炉用燃料油(塔顶轻组分、精馏残液、熔融结晶母液)约1449吨/年进行综合利用。项目总投资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估算为20万元。 | (一)排水系统按“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原则进行设计。本项目不新增循环冷却系统排水;新增废气喷淋塔废液、水封罐废水以及工艺排水全部作为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2,2’-联吡啶车间反应废气、精馏冷凝废气、薄膜蒸发废气、过滤废气、结晶等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联吡啶装置中间槽罐暂存及投料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综合利用装置精馏冷凝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综合利用装置中间槽罐暂存及投料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以上废气依托现有“一级水吸收+2#焚烧炉+SNCR脱硝+水冷+风冷+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甲类罐区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送至联吡啶装置配套的废气处理装置,经“一级水吸收+2#焚烧炉+SNCR脱硝+水冷+风冷+碱喷淋”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2,2’-联吡啶装置活化废气经密闭管道收集,经二级酸吸收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15)排放。综合利用装置加氢、脱氢反应工序含氢废气密闭管道收集,经二级酸吸收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19)排放。 催化剂投料、卸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环己烷投料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以上废气经“一级酸吸收+一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20米高排气筒(DA020)排放。危废库废气通过车间换气收集后,经“一级碱吸收+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18)排放。 (三)落实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合理布局各类噪声源,优先选用低噪型设备,并采取有效的减振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3类标准。 (四)按“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体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工艺精馏废液/蒸发残液、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气处理吸收废液、水封罐凝液、蒸汽钝化冷凝液、废手套/抹布、废包装材料、废包装材料(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送有资质单位处置,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固体废物管理须满足《**省固体废物全过程环境监管工作意见》(苏环办〔2024〕16号)要求,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 2 | 贝斯兰半导体过滤器研发生产项目 | ****新区科丰路12号芯智园3号厂房一层 | **贝斯****公司 | ******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5〕717号)选址于****新区科丰路12号芯智园3号厂房一层。购置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颗粒计数器、全自动超声清洗机等各类设备建设过滤器生产线,项目建成后每年可生产4种规格过滤器共10万件。项目总投资1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 | (一)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清洗废水、纯水制备浓水,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焊接废气和检测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合理布局焊机、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废试剂瓶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边角料和不合格品由物资回收单位处理。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 3 | 天然材料与医用高分子材料现代工艺创新研发项目 | ****新区华康路116号**普****公司1#厂房七层 | **普****公司 | ****研究院****公司 | 项目(宁新区管审备〔2024〕1047号)选址于****新区华康路116号**普****公司1#厂房七层。****实验室,主要用于长效猪I型胶原植入剂、矿化胶原和猪巩膜等生物材料的研发。实验规模为小试,不涉及中试及生产。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6万元。 | (一)落实各项废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设备及容器首次清洗废液收集后作危废处置,后道清洗废水、实验室清洗废水、灭菌废水、超声波清洗废水、水浴废水、猪皮及猪眼球清洗废水和洗衣废水依托厂内现有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接管要求后,与经化粪池处理的生活污水混合,****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落实各项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实验和检测工艺废气收集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合理布局研磨机、捣碎机、搅拌机、风机等噪声源,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按照固废“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的收集、贮存和处置措施。实验废液、清洗废液、废耗材、实验残渣、实验试剂废弃包装物、废机油、废导热油和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送有资质单位处理,转移处置时,按规定办理相关环保手续。废包装材料收集外售,废猪皮和猪眼球由餐厨废弃物处理单位处理。禁止非法排放、倾倒、处置任何危险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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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