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区全****水库公开挂牌招租公告 受**市**区全旺镇尹家村集体经济组织委托,对下列村集体资产进行公开挂牌招租,具体情况如下: 一、出租标的概况: **区全****水库公开挂牌招租,水库面积约70亩。(水库内现有存鱼不在招租范围内,具体情况以实际查看为准,本次招租不以面积为计价标准,实际面积不论增加或减少均不影响成交价格。) 首年租金起挂价31500元,竞价保证金5000元,保证金不计息。 二、特别约定: 1.承租人资格条件:承租人(受让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2.经营范围:仅限用于淡水养鱼。 3.租赁期限:本次招租租赁期限5年,租期内租金不递增。 4.租金支付方式:采用先付款后使用的原则,五年租金一次性付清。 5.本次招租标的已到期,参与竞价的原承租人原承租人享有同价优先权。若原承租人竞得的,租期自原租赁合同到期次日起计,如标的由非原承租人竞得的,租期自出租方实际交付日起计。 6.承租人未经允许不得使用有环境污染风险材料、饲料(包括猪粪、鸡粪等)及化学物品,水面需保持清洁,并符合“五水共治”的要求。 7.承租人捕捞时不得擅自使用电鱼、炸鱼、毒鱼等危险方法。 8.承租人不得在承租区域内违规建房、私自搭建建筑物。 9.承租人承租后,水库经营及安全管理工作移交给承租人,承租人应严格按照****水库日常管护义务,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监督检查,配合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整改。 10.租赁期间,****水库周边做好防溺水安全警示牌,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社会治安周边纠纷等问题,概由承租人承担,出租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11.租赁期间因承租人生产经营、使用产生的一切相关税、费均由承租人自行承担,依法及时向有关部门缴纳。 12.承租人缴纳的款项出租方仅提供《**省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收据》(电子票据),若承租人需开具税务发票,因开票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全部由承租人据实承担。 13.因承租人原因,提前终止合同的,已缴纳的租金不予退还且不得参与下一轮招租活动。 14.其他租赁条款按租赁合同履行。(租赁合同样本附后)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即日起至挂牌截止日在标的物所在地展示,标的以现状招租,敬请意向人实地查看,认真咨询标的情况,一旦报名竞价视为对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视频资料、图片、图纸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挂牌竞价成交后,不得以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提出异议或反悔。 四、竞价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意向竞价人登录**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com/)完成账号注册,并办理竞价报名手续,竞价保证金必须从注册****银行账户缴纳至指定账户(账户信息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报名人注册账号时预留的手机号),保证金以网络电子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注:保证金交款请选择转****银行、****银行柜台办理),并选择即时到账模式办理。不接受支付宝、微信汇款)。 五、报名及挂牌截止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3月4日17时整报名、挂牌截止,经公开征集,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无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和报价的,该项目终结;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只有一个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和报价的,按意向竞价人有效报价成交;在公告挂牌期限截止时,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意向竞价人有效报名和报价的,意向竞价人于2026年3月5日10时整,通过**市农村产权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com/)进行网络竞价。标书代写 咨询电话:0570-****502 程女士 公司地址:**市柯**九**路39号109室
**区全旺镇尹家村集体经济组织 ****交易中心 (**市两山****公司) 2026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