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文单位: | 成文日期: |
| 标 题:****关于年产6万吨绿色农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6〕15号 | 发布日期:2026年01月29日 |
**德****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德****公司年产6万吨绿色农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扩建,项目代码:****,****工业园****工业园象岭路17号,地理中心坐标为东经109°15′43.84288″,北纬23°40′6.95479″,项目占地面积为2154.32㎡。原项目于2023年3月2日取得《关于年产1万吨绿色环保农药制剂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来环审﹝2023﹞38号),2023年5月17日取得排污许可证试运行(排污许可证编号:914********19930XE002P)。本次扩建租赁****公司8#厂房作为项目生产厂房,建设年产6万吨绿色农药生产项目。项目主要建设生产车间、包材仓库、成品仓库、原料仓库及相关生产设备购置和安装等。项目扩建后新增6万t/a农药制剂,与现有项目产品类型一致、使用农药原药种类一致。扩建完成后,全厂产能达到7万t/a。
项目总投资4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0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1.75%。
(二)规划符合性
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不占用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落实营运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废气由集气管道收集,项目在不同生产线分别设置有风机。项目固体剂在投料工序设置投料口,项目搅拌釜以及储罐均为密闭结构,设置管道连通投料口和出料口(投料口加盖,仅在投料时打开),项目搅拌釜内自带旋风布袋除尘器;项目粉料粉碎、混合、包装等工序设置配套除尘器等;固体制剂包装口设置玻璃罩。确保项目农药制剂生产线废气收集处于微负压状态,有效防止粉尘逸散。液体剂和固体剂生产线废气经“集风罩+布袋除尘器+喷淋塔+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再经25m排气筒(4#)排放;颗粒剂生产线废气经“集风罩+布袋除尘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再经25m排气筒(5#)排放。建设单位应在车间进出口设置门帘,未收集的粉尘以无组织的形式在车间沉降。项目生产过程中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表1中“发酵尾气及其它农药制造工艺废气”排放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执行《农药制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7-2020)附录C表C.1的限值要求。
(二)落实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农药制剂复配用水为去离子水直接进入产品;****园区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设备清洗用水回用于同批次液体剂复配;水洗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量。员工生活污水经厂区三级****处理站收集处理后,通过管****处理厂处理;污水排放执行**市****公司关于《****处理厂进水污染物接纳限值的函》的回函(来水净函〔2025〕6****处理厂进水接纳限值要求。
(三)落实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建设单位应合理安排生产时间,夜间不得生产;采取固定减振、围墙隔声等措施确保营运期项目生产车间东、南、西、北面以及成品仓库东、西、北面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成品仓库西面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
(四)落实营运期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生活垃圾、废辅料包装袋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沾染农药原药的废包装物、检验废物、废活性炭清理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以及喷淋塔沉渣(绝干量)定期收集回用于生产;废机油****公司危废暂存间,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相关规定。危险废物贮存和处置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