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关于来宾市天然气工业大用户直供及综合利用项目(迁江工业园供气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审批
广西-来宾-兴宾区
发布时间: 2026年02月26日
项目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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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 成文日期:
标 题:****关于**市天然气工业大用户直供及综****工业园供气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发文字号:来环审〔2025〕129号 发布日期:2025年11月11日
****关于**市天然气工业大用户直供及综****工业园供气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2025-11-11 10:00

******公司:

你公司报来的《**市天然气工业大用户直供及综****工业园供气二期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属**,项目代码:****,项目管道起点为**市**区迁江镇古排****公司**市迁江支线管道工程末端,****工业园****公司已建气化站,分为高压接气管道工程、****工业园中压燃气管道工程,起点坐标E109°0′42.448″,N23°37′5.448″,终点坐标E108°57′0.017″,N23°32′7.741″。本项目为天然气供气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从**广****公司**市迁江天然气支线管道接气,******工业园LNG气化站,项目管线属于城镇燃气管线,全线按《城镇燃气设计规范(2020年版)》(GB 50028-2006)设计和运行。在LNG气化站内预留的工艺设备区设置接气门站,天然气通过站内预留的中压管线接口输往下游用户。

项目总投资6893.4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74万元,约占项目总投资2.52%。

(二)规划符合性

****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感区。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我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以减轻对环境的负面影响。因此,同意你单位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及下述要求进行项目建设。

二、项目要落实以下环境保护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项目施工现场应设置围栏;定时洒水、避开大风天气施工;施工现场集中堆放的土方和裸露场地必须采取覆盖等防尘措施;汽车运输物料时加盖篷布、控制车速,防止物料洒落;使用合格的机械、并加强设备保养,减少有害物质排放,使施工场地颗粒物及运输车辆尾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要求。

运营期,废气主要是接气门站在检修和系统超压时排放少量天然气。应优化运行,减少天然气放空量和消耗;加强管理,减少放空和泄漏,站场设置放空系统,天然气通过放空立管排放,利用高空疏散,减少天然气排放的安全危害和环境污染,非甲烷总烃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排放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废水、施工生活污水应妥善处置,不得随意排放,确保地下水、土壤环境不受影响;生活污水排放利用当地已有的基础设施,禁止随意排入地表水体;管道试压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道路绿化带浇灌;穿越段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钻机配浆或道路洒水降尘。禁止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直排周边水体中,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三)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优先选择低噪设备,合理安排施工计划和施工时间,使用合格的机械、加强设备保养,防止设备发出异响;运输车辆应尽量减少鸣笛,尤其是夜间和午休时间、建立临时声屏障,在施工过程中可根据情况适当建立单面声屏障等,防止施工期噪声扰民,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运营期,噪声主要来自接气门站场设备运行噪声。采取设备基础减震、机械润滑等降噪措施。接气门站设备合理布局、基础减震、建筑隔声、在满足消防要求的前提下,站场周围栽种树木进行绿化,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 -2008)3类标准。

(四)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送至附近村庄垃圾中转站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开挖出的表土及土石方堆置管沟一侧,施工完成后全部用于自身覆土回填或坑洼处平整;管线定向钻工程施工需配置泥浆,施工过程中泥浆可重复利用,施工结束后剩余泥浆在沉淀池沉淀处理,经自然蒸发干化后用于工程自身回填或作为穿越河道护坡填料;施工废料主要包括焊接作业中产生的废焊条、焊渣,在防腐作业中产生防腐漆空桶,分类集中堆放,废焊条由厂家回收利用;焊渣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有偿清运处置;防腐漆空桶由厂家回收重复利用于防腐漆盛装。建筑垃圾中废包装物、金属边角料等可利用部分,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旧回收厂综合利用,无利用价值的部分运至当地市政部门指定的消纳场处置;维修保养设备产生的废机油,采用PE桶收集后,由维修保养单位直接带走,交由有相关处理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置。

运营期,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送当地环卫部门处理;清管废渣、分离器检修粉末和滤芯均属于一般固废,经分类收集后,****填埋场填埋处置;设备检修及保养产生的废机油、废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经单独收集后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妥善处理,不外排,项目产生的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中的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中的相关要求。

****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发〔2015〕4号)等相关要求,制订应急预案,并到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备案。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进行应急演练。

(六)在项目施工和运营过程中,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要求。

三、项目生产时,建设单位实施环境监测要求,加强环境管理,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落实各项环保措施。加强对环保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保证各类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建设单位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环保“三同时”制度。在落实本批复和《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后,可自行决定项目投入试运行的具体时间,试运行前请以书面形式报告我局,****生态环境局。项目投产前,须按《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最新要求办理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将经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各项环境保护措施、污染物排放清单等情况及其他有关内容载入排污许可证(排污登记表),做到按证排污。项目建成后须按有关规定自主开展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使用。违反有关规定的,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建设单位在接到本批复20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表》****生态环境局,并按规定接受辖区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其环境影响评****机关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机关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七、项目应满足自然**、应急管理、人防、园林、交通、文物、保密、通讯、水利、市政、教育、卫健等各项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规定要求的,请按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办理手续。

温馨提示
1.该项目指提供国家及各省发改委、环保局、规划局、住建委等部门进行的项目审批信息及进展,属于前期项目。
2.根据该项目的描述,可依据自身条件进行选择和跟进,避免错过。
3.即使该项目已建设完毕或暂缓建设,也可继续跟踪,项目可能还有其他相关后续工程与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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