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生态环境局。公示期为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2日。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名称: | 年回收周转5万吨泥饼及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建设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市**后咀头西地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建设项目概况: | ****拟投资1000万元,在**省**市**后咀头西地,建设年回收周转5万吨泥饼及其他一般工业固废建设项目。项目租用**市**后咀头西地一处工业用地进行拟生产经营,******局出具用地性质证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入驻证明,本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符****开发区发展规划。 生产工艺:原料-卸料-分拣-烘干-破碎-打包;主要设备:破碎机、装载机、提升机、烘干机、打包机、电动叉车等。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7万元。 项目已****管理委员会备案,项目代码:****。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交由附近村民定期清掏肥田,对周围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气 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大气污染物主要为:破碎、打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污泥卸料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污泥烘干、破碎、打包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颗粒物。 本项目废塑料破碎、打包等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处理后颗粒物排放速率、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有组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20mg/m3、15m高排气筒最高允许排放速率:3.5kg/h),同时满足《**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排放限值(PM排放限值不高于10mg/m3)的要求。 项目污泥加工过程中在破碎、打包工序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烘干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设施收集后引入覆膜袋式除尘器进行处理,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其他炉窑和《**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指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稿)》排放限值(PM排放限值不高于10mg/m3)要求。 污泥卸料贮存、烘干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采用生物除臭装置进行处理,生物除臭装置为生物滤池除臭装置,污泥卸料贮存、烘干工序产生的恶臭气体经生物除臭装置处理后NH3、H2S排放速率能够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排放标准要求(排气筒15m,NH3≤4.9kg/h、H2S≤0.33kg/h、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3、噪声 本项目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噪声,经采取减振基础、厂房隔声等措施后,项目运营期各厂界噪声均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 固废 项目废包装袋、废塑料分选杂质集中收集后外售,除尘器收集到的粉尘集中收集后作为产品外售,一般固体废物临时贮存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 职工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 | 受理地点: | ****服务大厅2****环境局窗口 | |
| 联系电话: | 0392-****613 | 落款日期: | 2026年2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