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科。公示期为2026年2月25日—2026年3月2日。
| 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表 | ||||
| 项目名称: | 年产100万套航空紧固件及结构件、5000套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项目 | |||
| 建设地点: | ****开发区海骊镁合金轻量化装备产业园一期7号厂房 | |||
| 建设单位: | ****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 | |||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属于**项目,总投资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4万元,租用现有厂房建设年产100万套航空紧固件及结构件、5000套复合材料零部件生产项目。主要生产线及工艺为:紧固件:冷镦/热镦—搓丝—车铣加工—淬火/回火—时效—表面处理(外协)—成品检验—包装入库;结构件:机加工—焊接—切割—淬火/回火—时效—表面处理(外协)—成品检验—包装入库;碳纤维/玻璃纤维复合材料零部件:预浸料—裁切—铺贴制模—热压成型—脱模—打磨—喷漆—成品检验、包装入库。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冷镦机、热镦机、中频炉、搓丝机、车床、井式退火炉、真空热处理炉、多用途热处理炉、时效炉、车床、****中心、锯床、线切割机、裁切机、真空热压罐、烘箱、打磨设备、喷涂设备、焊机等。 |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循环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 (2)废气 本项目热压成型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管道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工序(含调漆、喷漆、流平、烘干)产生的漆雾和有机废气由喷烘一体房密闭负压收集,先经干式过滤器处理再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淬火/回火工序产生的油雾和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先经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再引入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打磨工序、焊接工序产生的颗粒物经集气罩收集,经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冷镦/热镦、搓丝、湿式机加工等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静电式油雾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危废间废气引入催化燃烧装置TA001处理后排放。 上述废气排放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工业涂装工序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1/1951-2020)、《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工业涂装A级指标及玻璃钢(纤维增强塑料制品)绩效引领性指标、《**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4年修订版)》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A级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162号)。 (3)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为风机、车床、****中心、热处理炉等主要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厂房隔音、基础减振等措施,厂界噪声需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边角料、废辅助材料、焊渣、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不合格品、废水性漆桶等),危险废物(废切削液、废机油、废淬火油、废油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及废干式过滤器耗材等)以及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区,定期外售;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转运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 |||
| 公众参与情况: | 网站公示 | |||
| 听证权利告知: | 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
| 办理部门: | ****环境局****分局 | 受理地点: | **市****中心 | |
| 联系电话: | 0392-****891 | 落款日期: | 2026年2月25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