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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人:****
竞得人:****
竞买号: 01
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2月25日在****公开举办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活动中,由****竞得宗地编号为****号地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确认如下:
一、该宗地位于诸佛庵镇狮山村银孔组,土地面积为763.00㎡(约1.14亩),土地开发程度四通一平,土地级别二级,规划用途物流仓储用地,容积率≥1.0,建筑系数≤40%,绿地率≤12%,土地出让年限50年。
二、该地块成交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玖万叁仟伍佰元整(¥93500.00元),竞得人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人民币(大写)玖万叁仟伍佰元整(¥93500.00元)自动转为受让地块的土地价款,该宗地无溢价,土地出让价款已缴清。
三、竞得人须于2026年3月12日之前持此《成交确认书》到****规划局与出让人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视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竞得人不按本《成交确认书》的第三条办理的,则视为违约,出让人取消竞得人资格,没收竞买保证金,全部按违约金予以没收,并追究其他相关法律责任。
五、本《成交确认书》由出让人、竞得人于2026年2月26日在****规划局正式签订生效。
六、本《成交确认书》执行中发生纠纷,由出让人和竞得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采取协商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法院提请诉讼。
七、本《成交确认书》一式三份,出让人、竞得人各执一份,****规划局一份。
特此确认。
出让人(公章): 竞得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