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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区南村镇鸿创路68号(自编2幢)901厂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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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区南村镇鸿创路68号(自编2幢)901厂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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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常公告 |
| 实物房产 | |
| 房产证号 | - |
| 建筑面积 | 729.29(平方米) |
| 目前用途 | 工业 |
| 地址 | **市**区南村镇鸿创路68号 |
| 建筑结构 | 钢筋混凝土 |
| 规划用途 | 工业 |
| 其他说明 | 1.使用年限:50年,从2019年9月10日起,至2069年9月9日止。 2.交易标的正在办理产权分割,暂未取得独立不动产权证,根据《不动产权籍调查表》(权调编号:25 权调202********317)建筑面积为729.29平方米。 |
| 资产概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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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所在地 | **省**市**区 |
| 抵押、租赁等他项权利情况 | - |
| 基本情况 | |
| 转让方名称 | **** |
| 注册地 | **市**区市桥桥兴大道11号 |
| 法定代表人 | 梁伟锋 |
| 注册资本 | 678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
| 企业类型 | ****公司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4534076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转让方行为批准情况 | |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资委监管 |
| 批准单位名称 | **** |
| 批准单位决策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批准文件名称 | ****总经理办公扩大会议纪要 |
| 批准文号 | 番投经会〔2026〕1号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政府****管理局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4********4534076 |
| 批准日期 | 2026-01-09 |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 | 否 |
| 权利人是否意向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价款支付要求 | 受让方须在《资产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一次性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受让须知: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办理完毕受让申请手续(含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交纳诚意金或保证金等工作流程),接收受让申请材料时间为信息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7:00。意向受让方****中心提交《资产受让申请书》及其附件材料的行为,是对交易条件和转让底价的认可和接受。 2.意向受让方需在信息公告期截止之日17:00前,****交易中心结算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1意向受让方若违反资产交易相关法规政策或交易规则的,保证金不予退回。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自动转为资产交易价款。意向受让方未能成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或诚意金)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无息原路返还。 2.2本项目诚意金、保证金或交易价款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意向受让方应通过汇款、转账方式****交易中心结算账户,并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2.3****中心结算账户(用于诚意金、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户名:****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路支行 3.意向受让方在办理意向登记手续并签订《尽职调查保密承诺函》后,在信息公告期内查阅资产交易文件和对标的进行尽职调查。意向受让方须根据本公告自主判断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投资风险。 4.****中心对意向受让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要求意向受让方提供补充资料。信息公告期内,只有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报名参加交易的,由转让方和该合格意向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按照挂牌价与该意向受让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通过(网络竞价) 方式确定受让方后,由转让方和受让方****交易中心的通知签订《资产交易合同》。 5.受让方****交易中心出具交易凭证前,按有关规定或约****交易中心支付有关服务费用。本项目有关服务费用不接受现金、现金汇款、托收支票、银行汇票等付款方式,受让方须将上述费用通过汇款、转账方式转入以下账户。 5.1受让方应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资金用途”。 5.2****中心账户(用于收取服务费用): 账户名称:****中心有限公司 账 号:394********688****010003 开 户 行:****营业部 6.本公告所称意向受让方是指有购买标的资产意向****交易中心提交书面受让申请材料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本公告所称合格意向受让方是****交易中心审查,符合受让条件和转让要求并****交易中心出具的《资格审核认**果通知书》的意向受让方。本公告所称挂牌起始、截止日期即为本项目信息公告起始、截止日期。 7.转让方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用途、面积和房屋现状进行转让。 8.受让方须按交易标的现有质量、房屋用途、面积和房屋现状予以受让 9.若交易标的出现交易时《不动产权证书》标示的内容和面积数据与成交后办理房屋权属变更后,交易****交易部门新核定的内容和面积数据有差异的情形时,最终以新核发的《不动产权证书》标示的内容和面积数据为准,成交价格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 10.交易标的成交后,办理交易标的房屋产权过户和证照变更过程中涉及的税、费、金由交易各方各自依法承担。 11.公告期内,意向受让方需实地勘察的,可直接联系马小姐,电话:****0557进行预约看房。 受让方应履行的义务: 1.受让方须承诺已知悉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有关规定,并已自行确认完全符合相关购房政策文件的要求。如因不符合相关购房政策规定而导致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由此产生的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2.受让方须按照交易合同的约定履行相应义务。 3.受让方应在《资产交易合同》签订且生效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4. 意向受让方一旦提交资产受让申请,视为接受转让方已拟定的资产交易合同等文本,成为受让方后无条件与转让方签署包含前述《资产交易合同》在内的文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受让 | 否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本次转让价格为含税价。
2.根据转让方与******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工业用地内的建筑物分割转让和再次转让的,用地单位应就受让主****政府、****管委会或其指定机构书面审核意见后方可转让。意向受让方须提供相关部门认定的书面文件。
3.意向受让方须知悉:根据转让方与******局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约定,申请购买工业用地房屋的企业,应当入驻并租用和投产该工业用地房屋满2年以上,由****政府和区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申请,待具备承诺书条件后再行申请办理分割转移登记;根据《关于支持工业厂房建设的若干措施》对于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可采取弹性租期产权分割。经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确认,符合如下条件的企业可申请办理分割转移登记:(一)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的,可直接进行转让;本次交易须待受让方具备办理权属过户手续条件后,方可办理交易标的房屋产权过户和证照变更手续。
4.自交易标的交付或视为完成交付给受让方之日起至将交易标的办理过户登记至受让方名下之前的期间,可视为受让方租赁该交易标的(前述期间以下简称租用该物业期间),对受让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的全额交易价款在租用该物业期间产生的资金占用费(按****银行****中心公布的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算)视同为受让方在租赁期间应缴的租金。
5.受让方须服从****园区创新中心项目的物业管理,遵守相关管理制度,物业管理费用暂定为每月10元/平方米,合同履行过程中,****政府的最新物业管理费收费政策、市场变化等因素对物业管理费的收费标准作出调整,受让方对此予以认可,且须按时足额缴交物业管理费用,受让方须按《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临时管理规约》(****公司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及《临时管理规约》。
6.意向受让方可按公告约定参加产权交易机构组织的交易标的现场看样活动,对交易标的产权、用途、结构、质量、面积、供水、供电、消防系统、使用现状(包括房屋内部间隔现状、装修装饰现状、建筑物和构筑物附属设施及物业管理)等进行现场勘察和谨慎详尽必要的了解。
7.意向受让方办理意向受让登记前,须自行对受让交易标的行为是否符合**市工业厂房限购政策及过户的条件进行了解和查询。
8.意向受让方的应价、报价以及成交即表明意向受让方认可并响应转让方设定的项目交易条件,已知晓交易标的历史情况,认同交易标的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能就交易标的现状和存在的瑕疵及已告知的事项向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主张任何抗辩,不能以交易标的间隔、用途、面积或受让价格和风险过高为由拒付交易价款、调整成交价格、退款和要求转让方补偿或拒绝履行任何义务。《资产交易合同》不因交易标的权属变更时间过长、新核定的权属证照标示内容和面积数据差异而变更、解除或终止。
9.自交易标的交付之日起,受让方对标的房产行使所有的权利和义务,应承担起标的房产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各项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用的支付和房屋灭失毁损的风险承担。
10.本次交易标的涉及抵押登记,根据相关规定,转让方已书面通知抵押权人本次拟交易标的事宜。转让方承诺,在办理权属变更前完成抵押登记涂销。
11.根据《不动产权证书》(粤(2023)**市不动产权第****7004号)显示,交易标的可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穗国地出合[2023]016号的变更协议之一号)约定的分割比例分割、转让、抵押,受让主体需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规定要求。
特别提示:转让方根据既有档案材料、相关中介报告等对标的资产现状进行尽可能谨慎、周全的描述,但这种描述和相关材料并不构成对意向受让方的任何承诺和保证,只是对意向受让方了解标的资产现状的提示和简介。意向受让方参与交易视为已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了充分详尽的尽职调查,对标的资产的真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细致的了解。产权交易机构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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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披露的内容 | - |
| 保证金设定 | |
| 保证金金额(万元) | 70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期满17:00前交纳(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保证事项及处置方式 |
1.本项目保证金的处置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2.若意向受让方未被确认为受让方的,在交易活动结束之日或受让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中心按规定将保证金无息返还相关主体;若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保证金按照相关约定转为交易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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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号 | ****中心有限公司 账号:811********01892054(用于保证金和交易价款的收付) 开户行:****公司****路支行 转账备注:**** |
| 保证内容 |
本项目保证金的保证事项按本公告中的受让须知内容和《****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资金结算操作细则》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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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披露终结 |
| 竞价方式 |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公示附件 | 11.资产交易合同版本.pdf17.【****园区●创新中心】临时管理规约****0327.pdf17.物业管理服务协议(销售版).pdf17.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租赁物业版).pdf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马小姐、吴先生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6100-671、635;****0557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交易所有限公****交易中心国有资产交易业务子平台)--**市**区流花路123****会议中心**7楼 |
| 交易机构网址 | http://gz.****.cn/;https://new.****.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