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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 914********2393275 | 建设单位法人:曾凌 |
| 曾凌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谢岗镇 |
| **省**市谢岗镇**二路15号1号楼202室 |
| ****第二次迁改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无 |
| 建设性质: | |
| 2021版本:066-结构性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工具制造;集装箱及金属包装容器制造;金属丝绳及其制品制造;建筑、安全用金属制品制造;搪瓷制品制造;金属制日用品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311-C3311-金属结构制造 |
| 建设地点: | **省**市谢岗镇 谢岗镇**二路15号1号楼202室 |
| 经度:114.12634 纬度: 22.97299 | ****机关:****环境局 |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5-11-13 |
| 东环建〔2025〕3316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 |
| 2026-01-08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820 |
| 8 | 运营单位名称:**** |
| 914********2393275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 914********2393275 | 验收监测单位:******公司 |
| ****1900MA53F6007Q | 竣工时间:2025-11-25 |
| 调试结束时间: | |
| 2026-01-14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6-02-11 |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60114sZrhy |
| 第二次迁改扩建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第二次迁改扩建项目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位于**省**市谢岗镇**二路15号1号楼202室,项目中心坐标:北纬22°58'22.764"东经114°7'34.824";项目总投资850万元,占地面积1550m2,建筑面积1850m2,主要从事车床件和冲压件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车床件500万件/年、冲压件600万件/年。 | 实际建设情况:****(以下简称“项目”)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2393275,项目位于**省**市谢岗镇**二路15号1号楼202****中心卫星坐标:北纬北纬22°58'22.764"东经114°7'34.824")。项目一期总投资820万元,环保投资8万元,环保投资占比9.7%。项目占地面积为1550m2,建筑面积为1850m2。项目主要主要从事车床件和冲压件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车床件480万件/年、冲压件580万件/年。 |
| 项目分期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不锈钢材、铁材、铜材—冲压—机加工—研磨烘干—外发清洗—检测—包装—冲压件 不锈钢、钢棒、铁棒—车床加工—机加工—研磨—烘干—外发清洗—检测—包装—车床件 | 实际建设情况:不锈钢材、铁材、铜材—冲压—机加工—研磨烘干—外发清洗—检测—包装—冲压件 不锈钢、钢棒、铁棒—车床加工—机加工—研磨—烘干—外发清洗—检测—包装—车床件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1.废水 ①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②生活污水: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③研磨废水:在研磨时震动研磨机添加少量自来水、研磨石和研磨液,磁力研磨机添加少量自来水和研磨针;项目研磨时需使用少量研磨液,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项目设置零散废水收集桶用于暂存产生的研磨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零散废水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2废气 机加工工序:项目机加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综上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重视厂房布局、有效减振降噪、封闭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 噪声治理设施建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4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面积约为20平方米;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含油金属碎屑、废研磨石、废研磨针和次****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约为20平方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研磨液桶、废切削油、废切削油桶、含油金属碎屑、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和废抹布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等,均不属于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项目设有垃圾桶暂时存放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因此,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水 ①雨水:项目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和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②生活污水:员工均不在厂区食宿。项目所排放废水主要为职工生活污水(主要为卫生间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管网,经市政截污****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 ③研磨废水:在研磨时震动研磨机添加少量自来水、研磨石和研磨液,磁力研磨机添加少量自来水和研磨针;项目研磨时需使用少量研磨液,更换会产生一定量的废水;项目设置零散废水收集桶用于暂存产生的研磨废水;经收集后定期交石马河流域外有零散废水资质单位回收处理,不外排。 2废气 机加工工序:项目机加工工序会产生颗粒物,经加强车间管理后无组织排放。 综上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经有效措施处理后,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3噪声 项目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选用低噪声生产设备、重视厂房布局、有效减振降噪、封闭隔声、消声等治理措施。 噪声治理设施建设符合环评批复要求。 4固废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面积约为20平方米;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含油金属碎屑、废研磨石、废研磨针和次****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约为20平方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研磨液桶、废切削油、废切削油桶、含油金属碎屑、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和废抹布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等,均不属于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项目设有垃圾桶暂时存放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因此,项目一期产生的固体废物经处理后不会造成对环境的影响。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无 | 实际建设情况:无 |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 0.081 | 0.175 | 0 | 0.081 | 0 | 0.175 | 0.094 | |
| 0.142 | 0.3499 | 0 | 0.142 | 0 | 0.35 | 0.208 | |
| 0.024 | 0.0509 | 0 | 0.024 | 0 | 0.051 | 0.027 | |
| 0.0055 | 0.0119 | 0 | 0.0055 | 0 | 0.012 | 0.006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0 | 0.0296 | 0 | 0 | 0 | 0.03 | 0.03 |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 1 | 生活污水排放口DW001 | **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与《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B级标准的较严值 | 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截污****处理厂处理 | 合格 |
| 1 | 厂界无组织 | **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 | 加强车间管理 | 合格 |
| 1 | 生产设备、辅助 设备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 | 隔音、减振、消声、距离衰减 | 合格 |
| 1 | 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公司处理;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交给有危废资质的单位处理,并执行危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给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一般固废贮存场所、危废暂存场所等区域进行地面硬底化处理。同时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间采用库房或包装工具贮存,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废暂存场所要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的要求。 | 一般工业固废: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一般固废贮存仓,面积约为20平方米;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包装材料、不含油金属碎屑、废研磨石、废研磨针和次****公司回收处理,并按有关规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制度 危险废物:项目已设置了一个规范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面积约为20平方米;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研磨液桶、废切削油、废切削油桶、含油金属碎屑、废空压机油、废空压机油桶和废抹布经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主要成份是废纸、布类、皮革、瓜果皮核、饮料包装瓶等,均不属于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项目设有垃圾桶暂时存放生活垃圾临时堆放点,收集后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理。 |
|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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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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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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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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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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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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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 验收结论 | 合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