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作出******年产1万吨塑料颗粒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2月26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征求意见日期为2026年2月26日-2026年2月27日(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4-****007
传 真:0534-****007
通讯地址:**市**县建设街南首1789****环境局**分局
邮 编:2537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年产1万吨塑料颗粒生产项目 | ||
| 1 | 建设单位 | **** | ||
| 建设地点 | **省**市****经济开发区石佛大街西、小田村北**县广****公司院内5号车间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
| 项目概况 | 项目位于**省**市****经济开发区石佛大街西、小田村北**县广****公司院内5号车间,占地1500平方米,不新增建设用地,租赁现有闲置生产车间1座进行建设。生产车间内设置上料机、粉碎机、挤出机、切粒机等主要设备25台(套),以上游单位分类、清洗、压缩预处理后的废EPS聚苯乙烯塑料、废PE聚乙烯塑料(不含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塑料制品)为主要原料,采用工艺:上料-粉碎-挤出-冷却-切粒-装袋-颗粒成品,投资100万元建设******年产1万吨塑料颗粒生产项目。项目建成后,可年产1万吨塑料颗粒。 | |||
| 污染防治措施 | 1、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苯、甲苯、乙苯、苯乙烯、颗粒物、臭气浓度。熔融挤出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苯、甲苯、乙苯、苯乙烯)、颗粒物、臭气浓度经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电捕焦油+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通过1根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排放;熔融挤出工序未收集废气采取加强收集、车间密闭、合理通风措施处理。 2、项目无生产废水的产生及排放,产生的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庆****公司处理。 3、厂区内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及环保设备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用合理布局、风机安装隔声罩、建筑隔声及距离衰减等降噪措施处理。 4、项目滤渣收集后外售处理;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焦油、润滑油桶分类暂存于危废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固体废物排放满足《中华人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 | |||